(五)大乘与小乘
大约在公元前一世纪左右,大乘佛教在印度兴起。在部派佛教的发展过程中,佛教内部又兴起了新的流派——大乘佛教。大乘佛教又将许多部派的义理贬称为“小乘”。尽管大小乘佛教在许多方面有所不同,大乘佛教对于部派佛教多有批评,但大乘佛教的兴起并未完全替代部派佛教的发展,所谓的“小乘佛教”其实一直伴随佛教发展的始终。
“乘”也即运载之义。“小乘”即小的运载工具,譬如小船、小车只能运载一人到彼岸,大乘则如同一只大船、一辆大车,可以运载所有的众生到达彼岸。新兴的佛教派别为了标榜自己与各部派的区别与殊胜,称自己为“大乘”,而将“小乘”的贬称送给了与自己不同的部派。尽管现今人们很难再坚持大乘佛教一定高于、优于“部派佛教”,但是,二者的区别或者说“大乘佛教”所进行的对于“部派佛教”的若干根本性变革却也是不容忽视的事实。综合起来,大乘佛教与小乘佛教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第一,自利、利他。佛教是以度化众生摆脱轮回之苦为目标的,因此,在道理上,都应是既“自利”,又“利他”的。因此,一般所认为的小乘佛教,仅专心于解救自己,而不救渡他人,是不够恰当确切的。实际上,小乘佛教也行教化弟子与信徒之事,因此不能谓之为只是自利,然其教理的确以自己之修行为主。而大乘佛教的教理则以为利他的活动犹如自利修行的完成。就“自利、利他兼备”这一点而言,大乘佛教被称为“大乘”,也可名“自觉、觉他,觉行圆满”。
第二,大乘佛教是在家、出家一贯的佛教。就不排除在家者这一点而言,它被称为大乘。小乘佛教是出家主义的佛教,他们认为若不出家修行、严守戒律,则不得解脱。因此,在家者是被排除在解脱之外的。就排除在家者这一点而言,部派佛教被称为小乘。释尊曾为在家者说适合在家者修行的法,但部派佛教没有将这一类教理保存下来。因此,部派佛教成为主张若不出家持戒,则不得解脱的狭隘之教。而大乘佛教运动兴起于在家者之中,不区别在家与出家。大乘的修行者,亦即修行典范的菩萨是以在家者的身份而实行的。因此,大乘以在家者的修行为主,这样一来,大乘佛教是在家、出家共通之教;在不排除在家者这一点言,可谓为广大之教。虽然后来大乘佛教也采用部派佛教的戒律来区别在家与出家。不过,这是后世才如此的。在初期的大乘佛教中,出家菩萨并没有自己的戒律。然而这不是意味着初期大乘教团没有出家菩萨。初期大乘教团也有出家菩萨,不过他们是自发性的断淫欲,而不是受小乘的250戒所致。在菩萨所修的“六波罗蜜”中,并没有显示在家、出家有别。在教理上,在家、出家无别,此即表明大乘佛教之广,是被称为大乘的理由之一。
第三,大乘佛教是普济贤愚与善恶之教。此可依“难行道”、“易行道”言之。在实践与信仰兼重这一点上,大乘是愚者、弱者皆不遗漏的佛教。大乘虽也有严格的修行,但同时也有用以接引意志薄弱者或为恶者的“易行道”。这是因为大乘佛教是以佛陀为重的缘故。发起菩萨之自觉,决意修习与释迦同样艰苦之行的人,其所行即是“难行道”。这是修习与佛陀所行相同的佛教。相对于此,弱者有仰赖佛陀慈悲而被救的“信仰之道”,即大乘佛教是立足于佛陀之慈悲的教派。认为信仰佛陀而得救的佛教,成立于此。由于信仰的佛教不舍弃意志薄弱者及恶人,因此是广大之教。
第四,佛身论发达。小乘佛教中,佛陀是“导师”,是说法的佛。由于重视被说的“法”,因此,对于能说者的“佛”之研究,并没有特别发展。而大乘佛教的佛陀,由于被要求是一位救渡者,因此产生其救渡的能力及如何救渡等疑问,强调“救渡力”,从而以之为超越之人的理论也随即大量出现。初期大乘佛典中,已有非常进步的佛陀观出现。例如谓阿閦佛建立净土一事,在成立极早的《道行般若经》中已可见及。《道行般若经》没有言及阿弥陀佛,但在同是成立颇早的《般舟三昧经》中曾提及,而讲述阿弥陀佛建立净土及救渡众生的《大阿弥陀经》其成立也很早。其次,在《法华经》中说久远实成的释迦,《华严经》说遍满世界的毗卢舍那佛。这些佛的能力皆远远超过生于印度的释尊,具有无限光明与无限的寿命及不可思议的神通力,是真理之人格化。其后,佛陀的本质及威力的根据被更深入的探究,乃至有“法身”、“报身”、“应身”等佛身论产生。进而与法身有关的“法性”、“法界”、“真如”等思想也发展开来。像这样,研究佛陀的本质,发展出种种佛身论,这是大乘的特色。
第五,大乘佛教是以成佛、成菩萨为目的的,而小乘则以达到阿罗汉为究竟。小乘佛教中,提到菩萨,主要是指释尊的前身释迦菩萨,以及未来佛的弥勒菩萨。此外,也认为过去佛也有其菩萨时代,但凡此皆指业已成佛者的前生而言。而大乘佛教则认为即使未得授记的凡夫,也由于发菩提心,而得称“我是菩萨”,因而大乘的菩萨观念是依“信”而起的。因此,大乘菩萨根据对佛的信仰而产生自己是菩萨的信念。小乘佛教中有称为“声闻”者,所谓“声闻”是指“闻佛音声的人”,即指佛弟子。小乘佛教徒有“佛弟子”之观念,但不认为另有其境界与佛等同的“菩萨”。因此,小乘佛教谈到菩萨,只是指佛的前生。而称完成声闻的修行的人为“阿罗汉”。阿罗汉意为断烦恼者。佛陀是断烦恼且得一切智的人。而大乘佛教则以达到此等果位的佛陀为目的,比起以阿罗汉为目的的小乘佛教,其目标更为高远。由于信仰释迦佛,因而起意仿效释迦菩萨行迹,于是产生了成佛的佛教。这是决心追随释迦所行之道,因此是艰苦的修行道。此即所谓“发菩提心”。此修行被整理为“六波罗蜜行”。但是也有意志薄弱者,虽生起成佛之愿,却不能实行。这些人则期望仰赖因佛之救渡,而得以成佛。两者所行不同,但“成佛”的目的不异。因此,两者都是菩萨。
第六,大乘佛教的主要修行途径是“菩萨行”,而“菩萨行”的基本内容是“六度四摄”,小乘佛教的基本修行内容是“三十七道品”。“六度”也即“六波罗蜜多”,指六种离生死此岸、度烦恼中流、到达涅槃彼岸的方法。“六波罗蜜”即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
布施波罗蜜,分为财施、法施、无畏施三种。所谓财施,是指以自己的财物施予他人,使其安乐;所谓法施,是指为众生演说佛法,使其开悟;所谓无畏施,是指入世间救苦救难,使众生脱离苦海。持戒波罗蜜又称“戒度”,包括出家、在家、大乘、小乘一切戒法和善法,菩萨由修一切戒法和善法,能断身、口、意一切恶业。“忍辱波罗蜜”之“忍”有三层含义:忍受人事间的苦迫,叫“生忍”;忍受身心的劳苦病苦,以及风雨寒热等苦,叫“法忍”;忍可诸法无生性,叫“无生忍”,无生忍即般若慧。常人所不易忍的,即受人的欺虐等,所以经中多举忍辱为例。“精进波罗蜜”之精进,又作“精勤”、“勤精进”、“进”、“勤”,指勇猛勤策进修诸善法。依照佛教教义,在修善断恶、去染转净之修行过程中,不懈怠地努力上进。“禅波罗蜜”乃菩萨为获般若之实智,或为得神通所修者。“般若波罗蜜”之般若即智慧,指佛教中所说的明见一切事物及道理的高深智慧。般若波罗蜜(智慧波罗蜜),被称为“诸佛之母”,成为其它五波罗蜜之根据,而居于最重要之地位。
“四摄”即“布施摄”、“爱语摄”、“利行摄”、“同事摄”,是菩萨应该修行的法门。“布施摄”是对于钱财心重的人,用财施;对于求知心重的人,用法施,使双方情谊逐渐深厚,而达到度化对方的目的。“爱语摄”是随着众生的根性,以温和慈爱的言语相对,使他生欢喜心,感到我和蔼可亲而与我接近,以达到度化对方的目的。“利行摄”是修菩萨道者,以身口意诸行都有利于人,以损己利人的行为,感化众生共修佛道,以达到度人的目的。“同事摄”是修菩萨道者,要深入社会各阶层中,与各行各业的人相接近,做其朋友,与其同事,在契机契缘的情况下,而度化之。菩萨济度众生,必须先行此四摄法,使众生爱我敬我信我,然后方能听我劝导,修行佛道。
第七,在理论上,对法空的解释,小乘对佛说很拘泥,认为(特别是有部)凡佛说的都实在。只要佛说有这类法,有这类概念,也就有这类存在。这是一种概念的实在论。因此,它们不承认万法皆空,最多只承认人无我,所谓人空法有。小乘中也有主张法无我的,如上座部,但也是用分析方法得出来的,如茶杯现在是完整的,它终有一天要被打破;如用分析方法去看,它也是不完整的,是无自性的。这样来理解空,当然很不彻底。如果一件东西要待打破时才能认为空,那么在未破之前,很难有此认识。大乘的看法就不然,认为一切皆空,法的自性也是空,所以说一切法的存在如幻如化。大乘佛教将“空”提升为衡量“佛教”与“非佛教”的标准的高度,称之为“一实相印”。
“实相”即诸法实相,与真如、法性、实际等,数者名异义近。佛学中的“实相”指一切事物的真实、常住不变的本性,亦即无差别的最高真理。从认识论言,“实相”即佛教所讲的“客观真理”、万物的本相;从修行论言,“实相”就是涅槃,即证得的万法如其所是地完全显现出来的相状及境界。在大乘佛教看来,世间之森罗万象、出世之诸佛菩萨都是“实相”的体现。此“实相”不生不灭,无始无终,横遍十方,竖穷三际,非青黄赤白,非长短方圆,不可以以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去求取,也不能以语言文字虚妄分别,必须依佛法亲证方才能够明了。大乘佛教反复强调,凡是承认一切法是此“实相”之体现的,则是佛法、究竟之法;凡是不承认诸法都是“实相”之体现的,则不是佛法,不是究竟之法。
大乘佛教的这一“实相”说,看起来玄而又玄,不可捉摸,实际上,如果用现代哲学术语言之,此“实相”实际上是万事万物的“本质”、“本体”。这一“实相”说也是大乘佛教区别于小乘佛教的一个重要方面。释迦牟尼佛在反对婆罗门教的“神我”说的过程中,提出了万事万物无自体的缘起理论。小乘佛教正是基于缘起论,倡言“诸行无常”、“诸法无我”。而从大乘佛教出现之后,佛教又逐渐孕育出了作为诸法之本质和诸佛之体性的“实相”说,并且根据此“实相”说,在小乘佛教所说的“苦”、“空”、“无常”、“无我”之上更倡言“常”、“乐”、“我”、“净”。表面看来,这是首末易唱,实际上,其间也不是没有共通之处。例如,“三法印”中的“涅槃寂静”,就是从诸法本性立论的,此一本性与大乘佛教所说的实相实在仅仅是咫尺之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