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家七宗”的学派归属
关于鸠摩罗什来华之前的中国佛学,罗什高徒僧叡在《〈毗摩罗诘提经〉义疏序》中云:“自慧风东扇,法言流泳以来,虽曰讲肆,格义迂而乖本,六家偏而不即。性空之宗,以今验之,最得其实。”寥寥数语,准确地概括了这一较长时期中国佛学的面貌。然而,对于“格义”和“六家”究竟应该如何看待,汤用彤和吕瀓所见略有差异。汤用彤先生把其当作“学派”看待,吕澂先生则将其作为研习讲解佛学的方法。依我们看来,二说应该统观才是。僧叡明确称之为“讲肆”,因此解其为两种不同的学风、方法,也应当契意。然而,正由于“格义”拘于中印哲学概念的对应互解,“六家”只求意趣而不拘泥于文字,因此,不同的方法必然会导致不同观点或学派的产生。
“格义”方法初创于竺法雅。《高僧传》卷四说:“雅与康法朗等,以经中事数拟配外书,为生解之例,谓之格义。及毗浮、昙相等,亦辩格义,以训门徒。”“格”,量也。《世说新语》说:“事数,谓若五阴、十二入、四谛、十二因缘、五根、五力、七觉之属。”所谓“拟配外书”就是运用中土人士易于理解的儒家、道家的名词、概念和命题,去比附和解释佛教的名词、概念和义理。例如将“真如”、“涅槃”译为“无为”,“禅定”译为“守一”,并依此例进行相应的解释。所谓“生解”者,陈寅恪认为,六朝经典中有“子注”之名,疑与此有关。盖“生”与“子”、“解”与“注”皆互训字也。又,其大字正文,母也,其夹注小字,子也。盖取别本之义同而文异者,列入小注中,与大字正文互相拟配,即所谓“以子从母”、“事类相对”者。现今犹存的《四阿含暮钞》,事数仍列于子注中,此一体例,可以为证。(参见陈寅恪《支敏度学说考》)总据以上疏解,可以断定,“格义”一般可有三种形式:一、表现在注疏体例中,即为“生解”;二、表现在翻译中;三、表现于日常讲经辩论中。最后一种形式又称之为“连类”。《高僧传》卷六《慧远传》说:“远年二十四,便就讲说。尝有客听讲,难实相义,往复移时,弥增疑昧。远乃引《庄子》为连类,于是惑者晓然。”这一解经方法,已与当时流行的玄谈,无多大区别,显然是玄学影响佛学之所致。
与“格义”着力于名相文句之解析不同,有一些僧人专门在融汇贯通处下功夫,遂受玄学各派启发,陆续标立新义以解佛学义理等,史籍称其为“六家七宗”。汤用彤以为,六家七宗都是“中国人士对于性空本无之解释也。”他进而将当时之般若学派分为三派以涵盖之:“第一为二本无,释本体之空无。第二为即色、识含、幻化以至缘会四者,悉主色无,而以支道林为最有名。第三为支敏度,则立心无。”(《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194页)汤先生的结论,现今几为定论。然而细检资料,发现此中“识含”、“幻化”、“缘会”三宗的观点,依照般若中观之理论解析,其水准相差甚远。而此三宗之代表人物,如于法开、道壹、于道邃等,均为其它三家之同时代僧人,难道他们之才智确实如此低下,竟至于不能理解般若奥义而扞格甚殊乎?此确实难解也,其中必有原由。这是其一。细检资料我们发现,汤先生的结论的最重要依据是吉藏《中观论疏》中的有关记载以及昙济的《七宗论》。下面我们对这两件证据做些分析。
吉藏《中论疏·因缘品》言:“什公未至长安,本有三家义”,即“本无义”、“即色义”、“心无义”。汤用彤将此句在“未至”处断开,成为“长安本有三家义”,明显有误。观吉藏所述之四宗人物并不限于长安一地,如支道林之说即标之为“关外即色义”也。同书又说:“此四师即晋世所立矣。爰至宗大庄严寺昙济法师著《七宗论》,还述前四以为四宗。”在讲完上述四宗之后,第五、六、七分别是“识含”、“幻化”、“缘会”。这里,吉藏将以上内容列为“同异门”是大有深义的。言“本有三家义”是说唯有此三家方可算作般若学派,否则何言“此四师即晋世所立矣”?此结句之下再言昙济作文原本,显然并不以后面三家列于般若学派之内。因此之故,僧肇《不真空论》才仅仅批驳了本无、心无、即色三家而未提及后三家。再行联系前引僧叡所言,可以断言,僧叡所说“六家”是从当时佛学的整体而言的,并非限于自身学派之囿,因而“格义”方与“六家”并称。在此,我们想着重指出两点:其一,“识含”、“幻化”、“缘会”三宗与“本无”、“心无”、“即色”三宗探讨的并不是同一个佛学问题,特别是“识含”、“幻化”二宗着重于修行主体的有无,“缘会宗”偏于从“析法空”论“空”,属小乘佛学。其二,“识含”、“幻化”、“缘会”三宗的流行即便是同属僧肇时代,也未被当时的学界当作般若学看待。《肇论》只列三宗并不是偶然的,这里有“宗”内“宗”外之别。僧肇只着重于对般若学本身学派的清理,并无兴趣涉及“宗”外派别。
主“识含”之说者,据吉藏《中论疏》言,为于法开。然《高僧传》卷四“本传”并无任何与之相关的记载。《中论疏》文说:“第五,于法开立识含义:三界为长夜之宅,心识为大梦之主。今之所见群有,皆于梦中所见。其于大梦既觉,长夜获晓,即倒惑识灭,三界都空。是时无所从生,而靡所不生。”可见,“识含”说是将世间事物比喻为梦中的“群有”,为“识”所“含”。于法开以为,三界本空,然其所以不空者,乃因众生有种种惑识。及至惑识尽灭,则登位十地而成佛矣。此中,“心识”是指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能力,“惑识”指不能如“法”思维。“倒惑识灭”表明这种倒识可以灭除,但作为主体的“心识”则未言其是否为空。从以上分析大致可断定,“识含”说并非以般若中观立论,而是以探讨三界及轮回之主体为旨归的,其受小乘教义及中国传统思想影响甚深。
主“幻化”说者为道壹。《中论疏》说:“第六壹法师云:世谛之法皆如幻化。是故经云,从本已来,未始有也。”《中论疏记》补充说:“道壹著《神二谛论》云,一切诸法,皆同幻化,同幻化故名为世谛。心神犹真不空,是第一义。若神复空,教何所施?谁修道?隔凡成圣,故知神不空。”结合此二书所载,则知“幻化”宗的“神”或“心神”明确地为修行主体之义,亦等同于轮回主体。这与印度宗教哲学的“阿特曼”相近,很可能受小乘佛教“补特迦逻”说的影响。它从根本处与般若中观是不兼容的。
“缘会宗”的代表人物据吉藏说是于道邃。《中论疏》言:“第七于道邃,明缘会故有,名为世谛,缘散故即无,称第一义谛。”《中论疏记》补充云:“缘会故有是俗,推拆无是真。譬如土木合为舍,舍无前体,有名无实。故佛告罗陀,坏灭色相,无所见。”这里,道邃完全以事物之缘是“会”还是“散”来讲有、无。“缘”若会聚就是“有”,“缘”若散败就是“无”。此“无”是第一义谛,是真。显而易见,这种“无”完全以“缘”之起灭来论定物之有、无,不同于般若之“当体空”,而等同于小乘之“析空观”,故绝不应该列入般若学系。南齐周颙著《三宗论》所立之前二宗,《中论疏记》卷上说其“尽是《成实》师,”而“不空假名”之论与于道邃“缘会”之说相同,此亦可以证明“缘会”宗并不属大乘般若学也。
由以上分析看,“识含”论、“幻化”论与大乘般若学无关,其观点完全属于小乘佛学,中心在于论证心识、心体的真实存在,并以此为基点而论证三界是由识所含蕴或者由心识幻化而成。“缘会”说虽也论“空”但属析法空,故近于《成实论》所论,显然也不属般若学。说其近于《成实论》并不等于说其直接受此论影响,因为道邃生存年代早于罗什译此经之时。因而准确地说,应属于小乘佛学范围。尽管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之中,中国佛学一直试图根除小乘佛学的影响,但却未能斩草除根。在此所述的“识含”、“幻化”和“缘会”三宗的具体论述,在中土僧人洞悉大、小乘佛学之区别后,渐趋消失。但后来传入中土的“有部”学说和“成实”学派,对后来的佛教心性思想仍然有不少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