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法平等

  子曰:“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

  孔子说:“自愿拿点薄礼来见我的人,我从来没有不给他教诲的。”

  孔子坚持有教无类,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打破“学在官府”,兴办私人教育的人。

  在中国历史上,孔子是第一个打破“学在官府”,兴办私人教育的人,他无私地把一切知识平等地传播给人民。孔子一生坚持“有教无类”的教育方针,其教育对象什么人都有。孔子说:“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他招收的学生,许多都是出身低微的下层民众。孔子开一代学风,使那些渴求知识而又无法入官学的人们获得了教育的权利。

  孔子的学生中出身贫贱的很多,他最得意的学生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论语.雍也》),仲弓其父为“贱人”,家“无立锥之地”(《荀子.非十二子》),子路是“卞之野人”(《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原宪居鲁“环堵之室,茨以生草”,“上漏下湿,匡坐而弦歌”,曾参居卫“温袍无丧,颜色肿哙,手足胼胝”(《庄子.让王》),公冶长曾“在缧绁之中”(《论语.公冶长》)。

  对于“束修”的解释学术界已经有很多不同的看法:最传统的说法是十条干肉;还有的说是指人到十五岁束发,“束修”就是指十五岁的儿童;南怀瑾认为“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凡是那些能反省自己,检束自己而又肯上进向学的人,我从来没有不教的,我一定要教他。南先生的解释有道理。我们认为,不管怎么解释,都说明孔子是坚持“有教无类”的教学方针,他在教育上的改革开放,使许多平民子弟都接受了教育。孔子实际是不看什么“束修”的,如果你是颜回,虽然那么贫穷,可孔子反而称赞他是自己最好的学生。

  有教无类的教育方针,相当于佛教的万法平等。“法”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它的本体是平等的。孔子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孟子提出了性善论。孔子虽未论及事物的本质,但他透过现象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孔子所说之性是指人的“气质之性”,既然成为人类,当然其气质是相近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即指此也。由于环境的不同和变化,就出现了很大差别,形成了各自不同的习气,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性的本源就是天道,无善不善之分,非言语所能说出,所以孔子不说。虽然不能说出,但是只要尽到人的善性,就能够渐渐接近本性。到这里,孔孟之道与佛道就殊途同归了。他们进入了万法平等的宇宙实相,破除了人我之间的界限,引出了永无休止的仁心或慈悲心,无时无刻不以平等心去随缘度化教育众生。

  在印度历史上,佛陀也是第一个打破门第观念,使所有的人都有接受教育权利的人。古印度等级森严,人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等。婆罗门地位最高,主宰一切,首陀罗地位最低,称为“不可接触的人”。佛陀于菩提树下成道之后,指出一切众生都有如来智慧德性,喊出了众生平等的口号,并在实践中把自己所证得的智慧像甘露一样洒向一切众生。在佛陀那里,每一个人都可以获得教育,每一个人的智慧潜能都能得到开发。

  佛陀的教育对象,更加广泛,国士、商,以至强盗、妓女、罪犯、神仙、大象、毒蛇、飞鸟、禽兽无不纳入教育之中。《金刚经》云:“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若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这些教育的例子,不胜枚举。

  论语禅:

  有教无类,万法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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