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汉传佛教三论宗(般若宗)中观论颂讲记中观论颂讲记 正释 观有无品 第十五

                                                                                观有无品第十五


  本品,开示佛说缘起的真意。世间的一切,在生灭无常中;但不同一般人所想象的有无。他们所想到的有,是实有;所想到的无,是实无。有是有见,无是无见,沉溺在二边的深坑中,永不得解脱。如来出世,离此二边说中道,即依缘起说法,使人体悟有无的实不可得。缘起法,即一切为相待的现象,因缘和合的假名。因缘和合的时候,现起那如幻如化的法相是有;假使因缘离散的时候,幻化的法相离灭,就是无。此有此无,离却因缘不存在,也不非存在;不生也不灭。是缘起假名的,一切性空的;有无生灭宛然,而推求诸法实性不可得的。缘起性空中,离有离无,离非有非无,灭一切戏论。这是如来开示缘起法的根本思想,以纠正世间一切妄见的。未得善解空义,不知性空是自性见的寂灭;不知无是缘起假名,是因缘幻有离散的过程;以为空与无同样的没有。听说非有非无,于是在有无外另执一非有非无的 [P251] 诸法实体,以为是非有非空的。这样的错见,不知空,也不知非有非无。还有,一分学者不知佛说缘起是性空的假名,执着缘起有决定相;于是爱有恶空,仍旧落在二边中。本品特别针对缘起自相实有的学者,加以破斥,使佛陀的真义开显出来。十二门论也有观有无门,但他约有为法的三相说:生、住是有,灭是无。本论所观的有无,是约法体说──就是诸法的自体,不可说他自性实有,也不可像外人说的实无自性。两论同有观有无品,但内容不同。

  
戊三 观有无
己一 别观
庚一 非有
辛一 观自性 众缘中有性 是事则不然 性从众缘出 即名为作法 性若是作者 云何有此义 性名为无作 不待异法成 [P252]

  说有性,不出自性、他性、或非自他性的三者。说无性,外人或以为一切都没有,或以为坏有成无。众生妄见,不出此四句。现在先观自性有不成。本颂以众缘生的事实,破他有自性。所以这里所破的主要对象,是佛法中的有所得学者。有所得的大小乘学者,以为十二缘起的『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是自相有的缘起法,是实有实无的。所以破斥道:既承认诸法是因缘和合生,那就不能说他有自性;因缘有与自性有的定义,根本是不相吻合的。『自性』,依有部的解说,与自体、自相、我,同一意义。承认自体如此成就的,确实如此的(成、实)自性,就不能说从众缘生。凡从众缘生的,即证明他离却因缘不存在,他不能自体成就,当然没有自性。所以说:「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假定不知自性有与因缘有的不能并存,主张自「性」有或自相有的法,是「从众缘出」的。承认缘起,就不能说他是自性有,而应「名」之「为」所「作法」;这不过众缘和合所成的所作法而已。一面承认有自性,一面又承认众缘所作成,这是多么的矛盾!所以说 [P253] :「性若是」所「作者,云何有此义」?凡是自「性」有的自成者,必是「无」有新「作」义的常在者;非新造作而自性成就的,决是「不待异法」而「成」的独存者,这是一定的道理。承认缘起而固执自相有,这在性空者看来,是绝对错误的。所以论主在六十如理论中说:『若有许诸法,缘起而实有,彼亦云何能,不生常等过』!

  本颂明白指出自性的定义,是自有、常有、独有。我们的一切认识中,无不有此自性见。存在者是自有的;此存在者表现于时空的关系中,是常有、独有的。凡是缘起的存在者,不离这存在、时间、空间的性质;颠倒的自性见,也必然在这三点上起执。所以佛说缘起,摧邪显正,一了百了。月称显句论,不以本颂的自性三相为了义,专重「自有」一义;离却时空谈存在,真是所破太狭了!他又以自性有为胜义自性,非本颂的正义。

  
辛二 观他性 法若无自性 云何有他性 自性于他性 亦名为他性 [P254]

  他性,是依他而有自性。依他起法的自相有者,不像一切有部的未来法中自体已成就;他否认自然有性,而承认依他有自性。依论主的批评,这不过是自性见的变形而已。所以说:诸法若有实在的自性,可以以自对他,说有他性。假定诸「法」的实有「自性」都不可得,那里还「有」实在的「他性」可说?要知道,自性、他性的名词,是站在不同的观点上安立的。如以甲为自性,以甲对乙,甲即是他性。所以说:「自性于他性,亦名为他性」。这样,说了自性不可得,也就等于说他性无所有了。舍弃自性有而立他性有,岂不是徒劳!

  
辛三 观第三性 离自性他性 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 诸法则得成

  有人以为:自性不成,他性也不成,在自性他性外,另有第三者,那是应该可以成立的。那里知道,这也不得成。不是自性,就是他性;「自性、他性」既没有,那里「更有」第三者的「法」呢?假定实「有」诸法的「自 [P255] 」性、「他性」,「诸法」也或者「得」以「成」立;现在根本没有实在的自性、他性,所以诸法实性都不得成立。

  
庚二 非无 有若不成者 无云何可成 因有有法故 有坏名为无

  有人以为:诸法实有自性、他性,第三性不成,那么,实无自性,这该没有过失了!这是不知缘起无的误会。要知先要成立了有,然后才可成立无。现在「有」都「不」能「成」立,「无」又怎么「可」以「成」立呢?无是怎么建立的?「因」先「有」一种「有法」,这「有」法在长期的演变中,后来破「坏」了就说他「为无」;无是缘起离散的幻相。从上面推察,实有已根本不成,那还说什么无呢?如说人有生,才说他有死;假定没有生,死又从何说起?这可见有无都要依缘起假名,才能成立;离缘起假名,实在的有无,都是邪见。

  
己二 总观 [P256]

  
庚一 开示真实义
辛一 遮妄执 若人见有无 见自性他性 如是则不见 佛法真实义

  此下,依化迦旃延经的中道正观,明有无二见的断常过失。先承上总遮:「若」有「人」在诸法中,「见有」性,或见「无」性;有性中,「见」实在的「自性」,或实在的「他性」。那就可以断定,这人所见的一切法,是不能契合诸法实相的,也即是「不」能正确的「见」到「佛法」的「真」义、「实义」、谛义、如义。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缘起流转法,经说但以世俗假名说有。就是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的缘起还灭,也建立于假名有。但以假名说缘起,所以缘起法的真实不可得。外人不能理解缘起假名,见有性、无性,自性、他性,那就自然不能够知道缘起性空的真义了。

  
辛二 证佛说 佛能灭有无 于化迦旃延 经中之所说 离有亦离无 [P257]

  缘起性空,是阿含经的本义;所以引证佛说。实有实无的自性见,能灭除他的,只有大智佛陀的缘起法,所以说「佛能灭有无」。这在「化迦旃延经中」,佛陀曾经「说」过了的。迦旃延,具足应名删陀迦旃延,是论议第一的大弟子。他问佛:什么是有边?什么是无边?佛对他说:一般人见法生起,以为他是实有,这就落于有边;见法消灭,以为他是实无,这就落于无边。多闻圣弟子不如此,见世间集,因为理解诸法是随缘而可以现起的,所以不起无见。见世间灭,知道诸法不是实有,如实有那是不可离灭的。这样,佛弟子不但「离有」见的一边,也「离无」见的一边。离有离无,即开显了非有非无的性空了!不落二边的中道,就建立在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缘起上。性空唯名的思想,所依的佛说很多。这离二边的教说,见于杂阿含经,是值得特别尊重的。

  佛陀为令有情契入胜义空性,证得寂静的涅槃,所以就在世间现事上建立缘起法。众生从无始来,都不见诸法的真实义;假使不在缘起的现象上显 [P258] 示,就无法说明。缘起现事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的』。因这缘有,而那果才有;因这缘生,而那果才生:这就开显了世间的流转。翻过来说,因这缘无,那果也就无;因这缘灭,那果也就灭;因缘灭无,就开显出世还灭。由此,也就可以得解脱,入涅槃,悟证空性了。世间的缘起现事,可生,可灭,可有,可无,这可见诸法不如常人所见那样的实有、实无、实生、实灭。如实在的有法,决不可以无;可以无的法,就知道他不是真实有。有法是这样,生法也是这样。诸法既是假有假生的,自然也就可以假无假灭。从一切唯假名中,离却诸法的真实性,就是还灭入涅槃了。这是从流转还灭中,离却有无的执见,而达到一切法空性的。实有、实无、实生、实灭,虽然没有,假有、假无、假生、假灭,缘起假名中是有的。自性空而假名有,这是缘起的本性。佛所说的缘起定义,佛教的一切学者都不能反对。一切法空为佛教实义,真声闻学者也不拒绝,何况以大乘学者自居的呢? [P259]

  
庚二 遮破有无见
辛一 无异失 若法实有性 后则不应无 性若有异相 是事终不然 若法实有性 云何而可异 若法实无性 云何而可异

  上从教证,显示实有实无性的不可能,这从理论显出实有实无性的过失。假定诸「法」是「实有」自「性」的,「后」来的时侯,无论怎么样,都「不应」该「无」有。这样,佛说缘起,只可说此有故彼有,不应更说此无故彼无了。实有自性,如何可无?佛也不能违反法相,所以般若经说:『若诸法先有后无,诸佛菩萨应有罪过』。佛既说缘起事相是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可见诸法实有自性的不可成立了。实有自性,即不能从有而无,即不能有变异。如说实有自「性」,又承认「有」变「异相」,这纯是自相矛盾的戏论。所以说:「是事终不然」。

  假定一定要固执「实有」自「性」,那应审细的考察:这实自性的法, [P260] 怎么「可」以变「异」的呢?实自性的法,不能有变异,而现见世间一切诸法都在迁流变异中,所以知道诸法是没有决定自性的。有人见实有性的理路走不通,就转回头来走那诸「法实无性」的一条路。实无,不是缘起法性空,是一切法如龟毛兔角的无有,如方广道人。若因果缘起,一切都没有,那还谈什么变不变异?所以说:「云何而可异」?这种实有实无论者,可以说:说诸法实无性的,没有懂得诸法的缘起;说诸法实有性的,没有懂得诸法的性空。前者是损减见,后者是增益见(其实是二谛都不见)。要离却二见,不执实有实无,必须透视缘起法的假名有。虽是假名有,但也不失诸法的因果相互的关系。这样,才能突破自性见,见到即缘起而性空,即性空而缘起的中道!

  
辛二 断常失 定有则着常 定无则着断 是故有智者 不应着有无 若法有定性 非无则是常 先有而今无 是则为断灭 [P261]

  本颂,总结有无二见的堕于断常;这可说是不知缘起法的必然结论。假使执着诸法决「定有」实在的自性,就应该以为此法是始终如此的,以为是常住不变的。这样,就必然执「着」他是「常」,而落于常见的过失了!假使执着诸法决「定」是实「无」性,那就抹杀因果缘起,相似相续。那必然要执「着」他是「断」,而犯断见的过失了!为什么见断见常都是过失呢?因为诸法是常或断,即违反缘起的相续,不知缘起正法了。所以,「有智」慧的多闻圣弟子,「不应」执「着」诸法是实「有」或者实「无」。这约二人别执断常而说;也可以约一人前后别执说。假定诸「法有」决「定」的实自「性,非」是「无」有,那就必然「是常」住,落于常见,像说一切有系,尽管他说诸法是无常的,万有是生灭的,但他主张三世实有,一切法本自成就,从未来至现在,由现在入过去,虽有三世的变异,法体在三世中,始终是如此的。所以在性空者看来,这还是常执。假定以为「先」前的诸法是实「有,而」现「今」才归于灭「无」,那又犯了「断灭」的过失!拿烦恼 [P262] 说吧:实有自性者,说先有烦恼,后来断了烦恼,就可涅槃解脱了。大乘佛法说不断烦恼,这就因为见到实有者的先有现无,有断灭过失,所以开显烦恼的自性本空;假名断而实无所断。否则,烦恼有实自性,就不可断;不可断而断,就犯破坏法相的断灭过了! [P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