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学佛基础佛学常识丛林基本知识佛教丛林观 第一章 丛林清规 第三节 丛林组织 五、称谓 二 丛林尊称

 (二)丛林尊称

  丛林尊称是对佛门中德高望重,修学有成的四众弟子的一种敬称。有时也表示对佛门中人的一种尊崇委婉的称呼。佛门尊称体现了佛门中的道德和礼貌。今就佛门中一些常用的尊称分别介绍如下:

  法师:本是一种学位称号,只有通达佛法、能为人讲说的人才可称为法师。

  而现在汉地用起来比较滥,往往将它与居士称谓相对应,作为僧人的通称。

  三藏法师:佛教在印度时就已有此名词,指精通经、律、论三藏之法师。又作三藏比丘。中国则专指通晓三藏,并从事翻译经、律、论之高僧,其中以玄奘法师最为著名,称为“玄奘三藏”或“唐三藏”、“唐三藏法师”。

  经师:通晓经典或善于读诵经文、讽吟梵呗之僧。在印度原指通晓经典之僧侣。《四分律》卷十三列举赞偈、多闻、法师、持律、坐禅等五项。特别是指善于读诵经文者。在中国,原专指巧于讽诵经文者,梁《高僧传》列有十多位经师传记并详述经师之沿革,后泛指通晓三藏中之经藏者。

  论师:论师指通晓三藏中之论藏者。《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十三举出经师、律师、论师之别。阿毗昙众特重论藏,而对论藏作解说者,称为论师。后成为造论阐扬佛法者之称,主要指大乘之行人。如造唯识论疏之十大论师即是。

  律师:又作持律师、律者。即专门研究、解释、读诵律仪之人。如北魏慧光,唐法砺、道宣、怀素等皆称律师,以娴熟四分律见称。后则指对通达律仪之人而言,与经师、论师、法师、禅师相对。据《宝方经》卷五载,菩萨以十法得名为律师。

  讲师:可大别为讲经、讲律、讲论。在印度,阿育王时代已有讲经说法之事。中国之讲经,始于后汉末年,曹魏时,朱士行开讲《道行般若经》,为讲经(僧讲)之始;东晋尼师道馨开讲《法华》、《维摩》二经,为尼讲之始;元魏时,法聪敷扬《四分律》,为讲律之始;姚秦时,鸠摩罗什授僧嵩法师《成实论》,为讲论之始。有关讲说者之称谓,或称为讲师、讲僧、或称讲主、讲士、讲近。唐宋之世,立有讲经科、禅定科、持念科、文章议论科等,以勘验僧尼,后一般以能讲经说法之师为讲师。

  禅师:指通达禅定之比丘。原始佛教时代,阿罗汉为通晓一切禅法者;以后至部派佛教时代,比丘间产生各种专门人才,如经师、律师、论师、三藏师、法师、禅师等。其中专意坐禅,通晓禅定者称禅师。在中国,因禅宗之兴起,禅师之称,不限用于坐禅,扩为参禅,且多用于禅宗名德。但对于天台宗、净土宗等专习坐禅者,亦称禅师。后朝廷亦赐有德之僧予“禅师”号。中国以禅宗北宗祖师神秀获谥“大通禅师”为最早,后有南宗祖师慧能于示寂后百余年获“大鉴禅师”。生前即有赐号者,以宋宗杲之受赐“大慧禅师”为始。

  龙象:喻指修行勇猛、具大力量的人。多用来称赞住持正法的出家人,称之为“法门龙象”长老:指年龄长、法腊高而智德俱优之大比丘。又称上座、上首、首座、耆年、耆宿、耆旧等。在禅寺中通常用以指“住持”。

  上人:指内有智德、外有胜行的僧人,以喻其出类拔萃,在人之上,故有此称。后泛用作对德行兼备之僧的尊称,亦用于对一般僧人的敬称。

  大德:在印度,大德是对佛菩萨或高僧的敬称。我国汉地所称的大德是指有修有证有德行的僧人,后来泛指高僧。近代以来,使用范围扩大,凡对有德行之人,不论其出家在家,都以“大德”一词来尊称。

  大师:佛经将初果以上乃至诸佛菩萨等圣人,堪为众生之师范者,称为大师。

  汉地通常将人师中之通晓佛教教义且有盛德者尊为大师。

  师父:是指在家人对僧人的敬称,犹言以师、父般的礼敬。此词现通用于对出家男女二众的称呼。

  善知识:指正直而有德行,能导人于正道之人,又作知识、善友、胜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