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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悟自心


  假如见到了众生犹如幻化,那么,也就接近圆满二资粮了;倘若证悟了真正的“无生”深义,就是圆满了二资粮。

  《功德荟萃》第三十则

  敬礼大宝上师!

  至尊大宝达波仁波切又曾这样教诲说:

  一切诸法都是由因、缘和合而产生的。

  接着,冈波巴大师又教诲说:

  其中,若能拋弃所有的不善恶业,而无所欠缺地实修一切善行,这种情况,就是因、缘圆满和合,因此,在尚未圆证无上菩提之前,我们不应远离这些修为。

  对于这样的实修者来说,他先应听闻具相善知识的教导,之后,又应丟掉今生繁杂无义的琐事,而把庸俗的“世间八法”,拋之脑后;同时,我们也应拋弃对于一切财宝、亲眷的贪著,进而更应认识到——就“轮回”而言,它其实就是痛苦的本性;最后,则是拋弃执实、执相,而在这种状态之中,平等地安放在“无生”深义的修习,进入禅定等持。

  通过如此地践履实修,我们就会体会到:这种“俱生心性”,即是“无生”,即是光明且不断灭的法身;这时,我们也会深刻地感受到:林林总总的外在现象,也都不过只是自心习气(所折射出)的影像罢了(其中,并无毫许实质可言)。

  1.就“见”而言,凭借证悟到“明(空)”融合双运,我们的见解就不会流于“无想的邪见”了;

  2.就“修”而言,通过体会到“无著空乐”,我们的修行就不会流于“下劣的无念”了;

  3.就“行”而言,借由将日常的行为转化成“无所散乱、无所偏颇”,我们的行为就会远离“断见”与“常见”的错误境地了;

  4.就“果”而言,“离心意识”的法性,(通过见、修、行的磨练,)由于已在自己这边自然地现起,所以,自然不须再从其他地方,另加寻觅“果位”了。

  有所偏颇的“见”、未离贪著的“修”、执取二元(对立)的“行”,便不是清纯正确的“见”、“修”、“行”了。

  假如业已证悟到了自心,那么,除此之外,便无其他(可做的)了;借助于懂得了“无所修为”这种境界,(对于佛法)就会生起确定的见解。

  ◆ 证悟了(自心)“远离生灭”,即是“见”;

  ◆ 一心专注于(自心远离生灭的)“无生深义”,即是“修”;

  ◆ 在这种(自心远离生灭的“无生深义”的)状态中,无所散乱,即是“行”。

  由此可见,只要我们证悟到了自心,确实便可一了百了了。

  而这里讲的这个“心”与“证悟”呢,也是不异的,这两者就像水与波浪间的关系一般(不二地)存在着。

  设若业已确定而真实地证悟了“不二”的道理,那么,这时虽无(这是某某)众生的想法,但是,对于具有苦难的有情,却会自然而然地油然生起悲心。

  假如见到了众生犹如幻化,那么,也就接近圆满二资粮了;倘若证悟了真正的“无生”深义,就是圆满了二资粮。

  ——冈波巴大师全集《珍珠之鬘第一辑·功德荟萃》第三十则竟

  以此所生诸善行,

  愿我五道有情众,

  得证俱生之法身,

  自然本具之大印!

  以此(编撰此书所)产生的善行,

  希望我等流转于五道的凡夫们,

  都能证悟到俱生心性、法身,

  (或者说)证悟到自然本有的大印。

  众生怙主具德冈波巴大师在僧伽法会中所赐予的这些清净正法,是由侍者效功·将邱益西[义为“菩提智”]笔记,并经我[指本书藏文编者]汇编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