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藏传佛教历史上重要传承善知识教言冈波巴大师[吉祥荟萃·冈波巴大师全集] 三士六法

三士六法


  对于下、中、上三种根基的修行人来说,他们都需要具备六个方面的内容。

  《吉祥荟萃》第一则

  众生大宝怙主——至尊冈波巴大师曾经这样教诲说:

  一个初级入门的修行人①,若要趣入大觉佛地,那就只有两条路可走:

  一、波罗蜜多之道;

  二、秘密真言之道。

  接着,冈波巴大师又解释说:

  其中,第一种——“波罗蜜多之道”的来源,是由圣天子菩提光迎请尊主觉窝吉·阿底峡入藏后,尊者著述了《菩提道炬论》,依照这部论典,“三兄弟”②作了所谓“三士”的解释,这就是传承于西藏的“波罗蜜多之道”了。

  这种教法认为,对于上、中、下三种根基的修行人来说,都需要具备六个方面的内容,即入仪、所守、所修、所闻、作业和果位。   

  首先,在“下士道”这个阶段:

  一、“入仪”是指:某人因为怖畏恶趣之苦,而向一师长寻求教导,这位师长首先应该教以皈依——也就是传授皈依的词句,就是“下士道”这个阶段的入仪了;

  二、 “所守”是指:皈依的各种学处③;

  三、“所修”是指:三恶道苦;

  四、“所闻”是指:业果之法;

  五、“作业”是指:积集福德资粮;

  六、“果位”是指:人、天善趣。

  皈依六法

  之后,在进一步求授“近事戒”时,也应先作皈依;

  其次,师长再传授“四根本戒”及酒戒,这就是下士道“近事戒”这个阶段的“入仪”;

  断除“十不善业”、戒酒,做到这十一条后,并能在皈依学处之上,守护实践十种善行,就是下士道“近事戒”这个阶段的“所守”了;

  “所修”以下几条,同上类推。

  近事六法

  ◎下士六法1

  其次,在“中士道”这个阶段,对于求授沙弥戒者,也要先作皈依;

  继而,再由四个“亲教师”[梵语音译为“和尚”,藏语译为“堪布”],以及一个“轨范师”[梵语音译为“阿阇黎”]来传授“沙弥十戒”,这就是出家沙弥这个阶段的“入仪”了;

  “所守”是指:在守护皈依学处之上,再听闻守护《具光》、《偈颂》④戒典,并听闻“轮回过患”这方面的教法;

  “作业”及“果位”同上。

  翻译手记:在《冈波巴大师全集》中,除了《解脱庄严论》以及《成就胜道宝鬘论》之外,其余的基本上都是冈波巴大师教诫开示的“语录”。我们知道,古时没有发达的录音设备,在记录整理过程中,当然难免会有个别地方出现失误;加之近千年来,在历代传抄、制版的过程中,又难免出现新的失误,因而,藏文中个别地方会出现错字、脱句,以及出现有待商榷的义理问题,这当然是在所难免的了。这跟冈波巴大师无关,纯属记录与传抄问题。此处“所修”与“所闻”颇不明了,又说“作业与果位同上”,似有商榷之处。我们知道,下士厌恶趣苦,信因果法,因此,在“作业”方面,乐积福德资粮,在“果位”方面,则是希求人、天善趣;而中士观轮回过、厌轮回苦,视三界无安,犹如火宅,因此,在“作业”方面,乐积智慧资粮,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在“果位”方面,希求涅槃解脱、希求阿罗汉果。由以上种种观之,中士与下士的“作业与果位”,实有天壤之别,所以,恐怕难说“同上”。译者发现这一义理问题后,因事关重大,故不敢专断,也曾请教过多位藏传佛教大德,一致认定存在传抄错误,故望读者诸君,识之为盼。

  沙弥六法

  对于进一步求授“比丘戒”的出家众而言,这个阶段的“入仪”是指:师长传授二百五十三条的比丘戒⑤;

  依教奉持《别解脱经》,或者依照调伏(身、语、意的)戒律而行,就是“所守”;

  其他几条,和沙弥阶段相同。

  比丘六法

  ◎中士六法2

  最后,在“胜士”——也就是“上士道”这个阶段:

  一、 “入仪”:是指先作“殊胜皈依”⑥;其次,师长再要求入大乘者,发起“行菩提心”;最后,再进行传授“三聚戒”⑦的仪则,就是“上士道”这个阶段的“入仪”了;

  二、 “所守”:是指在皈依学处之上,对于各种“菩萨学处”等,完全按照《菩萨戒二十颂》⑧中的教诫,如法守护,就是这个阶段的“所守”;

  三、 “所修”者:唯是修习慈心、悲心和菩提心;

  四、 “所闻”者:唯是听闻利乐一切有情之法;

  五、 “作业”者:尤其注重(无所偏颇地)积集福德、智慧两种资粮;

  六、 “果位”者:是指师长先令弟子发起菩提心,其后,再向这位大乘学人教示空性,如果他是一个经得起雕琢的载法之器,就会透过证悟空性,而成就大觉佛陀之果了呀!

  ◎上士六法3

  在所有其他仪式传授之前,都要先作皈依,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皈依”,乃是各种律仪之本。

  有关这层道理,如《具三戒续》中有偈亦云:

  戒律皆容有,

  未皈依者无。

  即便所有的人,

  都可以得戒,

  但是,未先皈依者,

  却不可能如此。

  由此观之,若不放弃皈依,较犯“四根本戒”、“学处衰损”,(更为可贵)。

  这是因为,如果具备了皈依,就算丧失了其他戒律,但总还是会有戒律的味道;这就好比蜜蜂钻入鼻孔(就算蜜蜂被挤死在里面了,但总还是会有蜂蜜的味道一样)⑨。

  如果想要重新求授衰损的戒律,则需要先重皈依。因为“四根本戒”,是所求授的学处,所以,只要再重新求授就可以了;但是,就像擦拭海螺的时候,那上面的灰尘都会被抹掉一样,如果我们一旦丧失了皈依,那么,所有律仪也就都会跟着丧失殆尽了。

  皈依的衰损之因是:将动物阉割、穿鼻、拔毛、关入栏中等五者⑩。

  皈依的丧失之因是:当认为“我不再希求三宝的救护”时,就会丧失皈依;若非如此地放弃对于三宝的求救之情,那么,是不会丧失皈依的。

  ◎皈依乃诸律仪本——详释皈依的重要性4

  ——冈波巴大师全集《吉祥荟萃第一辑·吉祥荟萃》第一则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