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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品 正知正念

   戊二(正知正念)分三:一、以护持学处方便护心;二、以护心方便护持正知正念;三、教诫结合相续而精进。

   正念是指忆念自己承诺的所断与所修,正知是指精通断修的一切事宜。

   己一(以护持学处方便护心)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庚一、略说:

   欲护学处者,策励当护心,

   若不护此心,不能护学处。

   想不失毁而护学处的人应当集中精力防护心动摇于颠倒的对境中,因为如果未守护这颗心,就无法护持学处。

   庚二(广说)分四:一、需护心之理由;二、护持方法;三、如是护持之功德;四、需精勤护持之理。

   辛一(需护心之理由)分三:一、未护心之过患;二、护心之功德;三、摄义。

   壬一、未护心之过患:

   若纵狂象心,受难无间狱,

   未驯大狂象,为患不及此。

   如果任凭心的大象漂泊在颠倒的外境中,结果将导致在无间地狱中受害,而未驯服的狂象并不致于造成这样的危害。

   壬二(护心之功德)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癸一、略说:

   若以正念索,紧拴心狂象,

   怖畏尽消除,福善悉获至。

   如果能以正念的绳索将心的大象紧紧地拴在善法的桩子上,那么一切畏惧都将烟消云散,一切善法唾手可得。

   癸二(广说)分二:一、遣除怖畏;二、修持善法。

   子一(遣除怖畏)分二:一、真实宣说;二、依据。

   丑一、真实宣说:

   虎狮大象熊,蛇及一切敌,

   有情地狱卒,恶神并罗刹,

   唯由系此心,即摄彼一切,

   调伏此一心,一切皆驯服。

   如果拴住自己的这一颗心,就能系住老虎、雄狮、大象、马熊、猛蛇、怨敌、有情、狱卒、凶神恶煞以及罗刹这所有的作害者,只是调伏这一颗心,就能调伏一切,如《本生传》中云:“彼之自性大悲主,滋润之中成润湿,彼此之间无害心,如苦行者伏猛兽。”

   丑二、依据:

   实语者佛言:一切诸怖畏,

   无量众苦痛,皆从心所生。

   如是所有的恐怖与今生来世的无量痛苦均是由自己的颠倒心中产生,这是真实语者佛陀所说的。《宝云经》中云:“心性若自在,则于诸法皆获得自在。”又云:“善或不善业,乃由心所积。”《真实摄法经》中云:“诸法皆依赖于心。”

   有情狱兵器,何人故意造?

   谁制烧铁地?女众从何出?

   《大疏》与《普明论》中解释道:否则,众生地狱的所有兵器是哪些制造者故意造的呢?燃烧的铁地又是谁制作的呢?位于铁柱山上的这些女人是出自何处呢?善天尊者将女众说成火堆是不正确的,按照上述这些注释应当是指女人,或者按邦译师所说的指女众更为准确。

   佛说彼一切,皆由恶心造,

   是故三界中,恐怖莫甚心。

   所有这些均是由恶心所生,关于这一点,能仁佛陀在《念住经》等中说:“心乃敌中最大敌,除彼之外无怨敌。”因此说,三界中再没有比心更可怕的了,所以应当调伏内心。

   子二(修持善法)分六:一、布施度;二、持戒度;三、安忍度;四、精进度;五、静虑度;六、智慧度。

   以菩提心所修的就是六度,实际上六度也是以心为主。

   丑一、布施度:

   若除众生贫,始圆施度者,

   今犹见饥贫,昔佛云何成?

   假设说遣除一切众生的贫穷者才圆满布施度的话,那往昔的所有佛陀就成了没有圆满布施度,因为如今仍旧有许多众生贫困不堪之故。

   身财及果德,舍予众生心,

   经说施度圆,故施唯依心。

   那么,对此应当如何理解呢?将内外的一切财物连同施舍这些的善果全部施予一切有情修习究竟而远离悭吝之心,就是布施度,这是《无尽慧经》中所说的。此经中云:“何为布施度?即施舍一切财物及果之心。”由此可见,布施度唯一指的是心。

   丑二、持戒度:

   遣鱼至何方,始得不遭伤?

   获断恶之心,说为戒度圆。

   如果断绝损害就是持戒度的话,那么往昔的佛陀也成戒律度未圆满者,原因是只有将鱼儿、龟类等含生、其它牛羊、女人遣送到某处使他们不致于遭杀、被使用等(才能称得上戒律圆满),然而并未遣送,他们仍有遭受损害的。因此戒律度指的是断除对这所有众生的损害等之心。经中云:“何为戒律度?断除害他之心也。”

   丑三、安忍度:

   顽者如虚空,岂能尽制彼?

   若息此嗔心,则同灭众敌。

   安忍也不应当是指断除怨敌或对他众的嗔心,因为野蛮的众生如虚空般无边无际,毁之不尽。实际上,如果摧毁自己的这一颗嗔心,那么就相当于击败了所有的怨敌。

   何需足量革,尽覆此大地,

   片革垫靴底,即同覆大地。

   如是吾不克,尽制诸外敌,

   唯应伏此心,何劳制其余?

   例如,整个大地用皮革来覆盖,皮革怎么能完全覆盖得了呢?而只是用鞋底大的皮革就相当于覆盖整个大地。同样的道理,自己不可能将所有的作害对手一一制服,除了降伏我的这颗嗔心成就安忍,何需制服其他呢?实在是徒劳无义。

   丑四、精进度:

   生一明定心,亦得梵天果,

   身口善纵勤,心弱难成就。

   精进也主要以心为主,对于明定心《释论》中说是静虑戒所摄的明心,善天尊者解释为无有身语业的心,只生起这样的一颗明定心的果报也是转生到梵天等。如有些人说明心指的是佛经中所说的:“生起慈心而转生到梵天。”如果与心的力量毫不相干,那么身语的业果由于心行微弱而不能产生如此大的果报。

   丑五、静虑度:

   虽久习念诵,及余众苦行,

   然心散它处,佛说彼无益。

   静虑也同样是以心而成就的。纵然是长期念诵密咒等以及历经身体的百般苦行,但如果心散乱于他处而行,彻见诸法的佛陀说这也无有意义。《摄等持经》中云:“诸比丘,心散乱于欲妙之苦行及讽诵等无有果也。”或如《般若经》云:“心散乱者自利尚不成……。”

   丑六、智慧度:

   若不知此心,奥秘法中尊,

   求乐或避苦,无义终漂泊。

   正法的内含殊胜主尊心的奥秘即自性空性,《大疏》中说由于它不是凡夫的行境故称奥秘。《释论》中说:“无我之真如隐藏于自己的心中。”如果未了达这颗心的奥秘,那么虽然想离苦得乐,但最终他们的结果只能是毫无意义地漂泊在轮回中。经中云:“了知众生迷乱如野兽入网后诸智者如鸟飞翔。”因此,智慧度也主要是指心,《华严经》中亦云:“一切菩萨行均依自心。”方便、愿、力、智度也是由智慧度分出来的,因而它们都是以心为主。

   壬三、摄义:

   故吾当善持,善护此道心,

   除此护心戒,何劳戒其余?

   因此,我应当以正念善加受持、以正知善加护持这一颗心,除了护心戒以外其他的许多禁戒有什么用呢?无有实义。

   辛二、护持方法:

   如处乱众中,人皆惧护疮,

   置身恶人群,常护此心伤。

   如果处于心思外散、不护威仪的大众之中,必须要小心谨慎注意伤口。同样,置身于成为生烦恼外缘的恶人行列中,如果未加护持心的伤口,那么就会产生痛苦,因此必须恒常护心。

   若惧小疮痛,犹慎护疮伤,

   畏山夹毁者,何不护心伤?

   如果因惧怕伤痕的小小痛苦而谨小慎微,那么害怕众合地狱的大山摧毁身体者,如果未加护持,就必然被其摧毁,为何不防护能导致这种剧苦——心的疮伤呢?理当防护。

   辛三、如是护持之功德:

   若持此行为,纵住恶人群,

   抑处女人窝,勤律士不毁。

   如果奉持如是的护心行为,那么无论是处于恶人的群体中还是女人的行列中,精勤稳重地护持戒律的正士,始终不会出现失毁戒律的现象。

   辛四、需精勤护持之理:

   吾宁失利养,资身众活计,

   亦宁失余善,终不损此心。

   《普明论》中解释说:我宁愿失去自己的斋食等所得之利、顶礼等恭敬以及维持自身的生活资具,而且也宁愿失去其它自私自利的善法。善天尊者解释说:但永远不应当失去十种菩萨行。《大疏》中说是不失毁善心之义。总而之言,所谓的余善是指行持身语之业都可以。如《教王经》中云:“舍我此财护身体,财身皆舍护生命,财身以及命一切,悉皆舍弃护正法。”

   己二(以护心方便护持正知正念)分三:一、教诫护正知正念;二、未护之过患;三、护持之方法。

   庚一、教诫护持正知正念:

   合掌诚劝请,欲护自心者,

   致力恒守护,正念与正知。

   我诚心诚意劝勉:想护心的所有人纵遇命难也要护持不忘失取舍之处的正念与观察自相续了知取舍的正知。

   庚二(未护之过患)分三:一、未护正知正念之过患;二、未护正知之过患;三、未护正念之过患。

   辛一、未护正知正念之过患:

   身疾所困者,无力为诸业,

   如是惑扰心,无力成善业。

   譬如,被疾病所困扰的人们对于来来去去等一切事也是无能为力。同样,由于愚昧不知取舍而扰乱内心的人对一切善事都无能为力。《释论》中将此偈颂解释为无有正知的过患,《大疏》中讲解为不具正知正念二者的过患。

   辛二(未护正知之过患)分二:一、失毁智慧;二、失毁戒律。

   壬一、失毁智慧:

   心无正知者,闻思修所得,

   如漏瓶中水,不复住正念。

   《释论》中解释说:心中不具有正知的人闻思修的智慧也将如同向漏瓶中注的水不会存留一样,所通达的意义不会存留在记忆中,终会忘失无余。善天尊者解释为不能明确领受闻思修的智慧。

   壬二、失毁戒律:

   纵信复多闻,数数勤精进,

   然因无正知,终染犯堕垢。

   纵然是广闻博学、信心十足、百般精进、恭敬学处,然而如果不具备分别观察自己行为的正知过患存在,那么终将染上堕罪的污垢。

   辛三、未护正念之过患:

   惑贼不正知,尾随念失后,

   盗昔所聚福,令堕诸恶趣。

   无有正念的烦恼盗匪跟随在丧失正念者的后面,就像盗贼抢夺财物一样将他们昔日所积的福德一扫而光,并使他们堕入恶趣中。

   此群烦恼贼,寻隙欲打劫,

   得便夺善财,复毁善趣命。

   《大疏》中解释道:这群烦恼的土匪势力增长壮大后便寻找作害的机会,一旦有机可乘便抢劫所有善法的财产,同时也摧毁获得善趣的命根,原因是无有善法的路粮资本(也就不会获得善趣)。

   庚三(护持之方法)分二:一、护持正念之方法;二、护持正知之方法。

   辛一(护持正念之方法)分三:护持方式;二、生起之因;三、护持之果。

   壬一、护持方式:

   故终不稍纵,正念离意门,

   离则思诸患,复住于正念。

   《大疏》中解释说:如果未护持正念,就必然会有许多过患产生,因此时刻也不能让正念离开心意之家的入门。假设他已离开,那么就要忆念它的后果——恶趣痛苦,从而再度安住于正念中。

   壬二、生起之因:

   恒随上师尊,堪布赐开示,

   畏敬有缘者,恒易生正念。

   依止堪布等上师与具正法的道友,他们会开示取舍的道理,如果违越取舍之处,惟恐遭到他们的耻笑,所以恭敬学处的具缘者依此轻而易举便可生起正念。

   佛及菩萨众,无碍见一切,

   故吾诸言行,必现彼等前。

   如是思维已,则生惭敬畏。

   此外,想到佛诸佛菩萨具有时刻无碍照见一切万法的慧眼,我的所有言谈举止恒常都会呈现在他们面前,如此思维后具有知惭、恭敬学处与害怕他们耻笑的畏惧,这样一来,自然就会具足正念。如《本生传》中云:“未被见中造诸罪,然如食毒岂有乐,天具瑜伽之诸人,清净慧眼必现见。”

   壬三、护持之果:

   循此复极易,殷殷随念佛。

   为护心意门,安住正念已,

   正知即随临,逝者亦复返。

   如此这般深思者反反复复随念佛陀,无勤之中便会生起正念。为防护烦恼由经心之门而入,安住于正念中,那时正知也会毫不费力地到来,而且以前已经离开的也会再度返回。

   辛二(护持正知之方法)分三:一、正知之前行;二、一同趋入;三、略说护持正知之法相。

   壬一、正知之前行:

   心意初生际,知其有过已,

   即时当稳重,坚持住如树。

   在行事之初观察内心,如果处于污染性的状态,则说明这种心具有过患。当时,自己应当做到如树般安稳,不为烦恼所动而安住。

   壬二(一同趋入)分四:一、观察三门状态;二、观后当控制;三、控制后作修心之行;四、成圆满学处之支分。

   癸一(观察三门状态)分三:一、观察身体所作;二、观察心之动态;三、宣说心境宽广。

   子一、观察身体所作:

   吾终不应当,无义散漫望,

   决志当恒常,垂眼向下看。

   任何时候我都不应毫无意义地散乱观瞧,心思必定要专注于取舍之处,恒时目光垂视一木轭许的地方。

   苏息吾眼故,偶宜顾四方,

   若见有人至,正视道善来。

   如果眼睛过于疲劳,为了休息可以偶尔眺望四方。如若看见有人,则应当平和正视说您善来。有些注释中解说是为了正视善来者而观看。

   为察道途险,四处频观望,

   憩时宜回顾,背面细检索。

   上路时,为了察看歧途、盗匪等危险畏惧,缓慢观察各方,如果需要再三迅速观看四方,为了解除野人的损害而休息,当时应回过头来观望,对后方进行详细检察。

   前后视察已,续行或折返,

   故于一切时,应视所需行。

   对前前后后做了详细审视之后,才应继续前行或者返回。以这方面为例,在四威仪的一切时分,都应当了知必要而行。

   欲身如是住,安妥威仪已,

   时时应细察,此身云何住。

   即将置身于值得做的事情时,要清楚心的动态,确定或妥善安排好之后在行事的过程中也要关注身体是否按照前面所思维的那样安住了。

   子二、观察心之动态:

   尽力遍观察,此若狂象心,

   紧系念法柱,已拴未失否?

   应当尽心尽力仔细观察心的这只狂象,是否已拴在思念利益自他正法的大柱子上而没有遗失到颠倒的歧途上去。

   精进习定者,刹那勿弛散,

   念念恒伺察,吾意何所之?

   观察的方式:竭尽全力精进修持一缘专注善法的等持,一刹那也不散乱于颠倒的对境,心心念念细致观察我的这颗心到底在享用善不善何种对境?

   子三、宣说心境宽广:

   危难喜庆时,心散亦应安,

   经说行施时,可舍微细戒。

   在有损生命等的危难情况下,供养三宝等喜乐以及与为众生重大利益等相关的时刻,假设实在无法做到这样严格约束的威仪,则开许适应那些场合的行为随意而做,诸如在布施时某些戒律可以搁置。《无尽慧请问经》中云:“布施时戒所摄当舍置。”《释论》中解释说:例如,为了赐予遭杀的众生无畏施,明明看见他而妄说未看见。

   思已欲为时,莫更思他事,

   心志应专一,且先成办彼。

   如是事皆成,否则俱不成。

   随眠不正知,由是不增盛。

   对于力量相等的所有善事,首先考虑好做哪一件,一开始做时就要放弃其余的事,而专心致志地成办这一件事。待此事完成以后再做其余之事,这样一来,前后的一切事情都会顺利成办,否则前后两件事都不会圆满。有条不紊次序井然奉行善法,就不会导致非为正知的随烦恼增盛。

   癸二(观后当控制)分三:一、中止非事;二、行持应事;三、修未如是而行之对治。

   子一(中止非事)分三:一、断除贪执散漫;二、断除无义之事;二、断除烦恼引发之事。

   丑一、断除贪执散漫:

   无义众闲谈,诸多赏心剧,

   临彼境界时,当断意贪着。

   当介入各种各样的闲言碎语、无稽之谈中或观赏神奇魔术等诸多精彩的节目时,应当断除对这些的贪执心。

   丑二、断除无义之事:

   无义掘挖割,于地绘图时,

   当忆如来教,惧罪舍彼行。

   在毫无意义的情况下进行挖地、割草、在地上画画等时,应当忆念如来所制定的不应做的那些学处,以惧怕违越佛制戒的心态立即予以放弃。

   丑三(断除烦恼引发之事)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寅一、略说:

   若身欲移动,或口欲出言,

   应先观自心,安稳如理行。

   无论是身体要行动还是口中要讲话,首先都应当观察自心的动机,绝不能随烦恼所转,而应稳重如理奉行善法。

   寅二、广说:

   吾意正生贪,或欲嗔恨时,

   言行应暂止,如树安稳住。

   无论发现自己在生贪心还是生嗔心的任何时候,言谈举止都应暂时中止由贪嗔引发的不善业,了知一切法无作而如树般安住于无作的状态中。

   掉举与讽刺,傲慢或骄矜,

   或欲评论他,或思伪与诈,

   或思勤自赞,或欲诋毁他,

   粗言并离间,如树应安住。

   心思过于外散掉举,附带着口中也是冷嘲热讽,心中也是生起我慢,对自己的财富过分贪执喜爱,骄傲自满,或者想对别人的过患品头论足,或者考虑以虚伪诈狡的手段欺骗他众,(善天尊者总结伪与诈而解释为谄诳。)或者,想竭力自我赞叹或诋毁他人,口出粗语,挑起争端,这些时候均应如树般安住。

   或思名利敬,若欲差仆役,

   若欲人侍奉,如树应安住。

   如果贪图名闻利养,恭敬爱戴,或者想差遣仆从眷属做事,或者心里想让别人为自己洗脚等作承侍,这时也应当如树般安住。

   欲削弃他利,或欲图己利,

   因是欲语时,如树应安住。

   如果贪图自私自利而想放弃利他而希求眷属,有些注释中将求自利讲解为贪图弟子。并且想说有关自利方面的言语,如果出现这些心态时,要如树般安住。

   不耐懒与惧,无耻言无义,

   亲友爱若生,如树应安住。

   不能忍耐、懈怠懒惰,生起恐怖,厚颜无耻、废语连篇,对于自方过份贪爱之心生起时,应当如树般安住。

   寅三、摄义:

   应观此染污,好行无义心,

   知已当对治,坚持守此意。

   应当观察是否出现了具有染污性、勤于无义之事的心态,如果出现了,那么菩萨勇士即刻就要对治,不要偏向动摇在自我一方而要稳固地受持这颗菩提心。

   子二、行持应事:

   深信极肯定,坚稳恭有礼,

   知惭畏因果,寂静勤予乐。

   对此,《普明论》中是如此讲解的:恒时深信不移、极为坚定地立誓行善,见到善法的功德而欢欣鼓舞,纵遇困难也不退步,意志稳固、满怀恭敬之心意念顶礼,所谓的恭敬是指身体等礼拜。警惕恶行知惭有愧,畏惧罪业,(谨慎因果,)守护根门,从而做到威仪寂静调柔,努力使其他众生欢喜。

   愚稚意不合,心且莫生厌,

   彼乃惑所生,思已应怀慈。

   凡夫愚者的意愿互不相合,对此心里不要生起厌烦,即便受到他们的加害,也应当想到他们是由于生起烦恼而不由自主地萌生害心,这样思维以后心中会对他们更加满怀慈悯。如《经观庄严论》中云:“思恒无自由造罪,智者不执士为罪,言不欲中颠倒行,于士悲悯更增盛。”

   为自有情,利行不犯罪,

   更以幻化观,恒常守此意。

   为了利益自己与一切有情而行持无罪之事,或者按照《释论》中所说,分别从自己与众生的角度而说知惭、有愧。倘若如此而行,所作所为再进一步观如幻化,无有傲慢而恒时守护此心。

   子三(修未如是行之对治)分二:一、思维暇满难得;二、已得当取实义。

   丑一、思维暇满难得:

   吾当再三思,历劫得暇满,

   故应持此心,不动如须弥。

   我应当反反复复思维,历经累劫才幸运获得了难得殊胜的暇满人身,因此要像前面所说的那样受持这颗心,力求不为烦恼所动摇宛如须弥山一般。

   丑二(已得当取实义)分二:一、身体无有所贪精华;二、依身当修法。

   寅一、身本体无有所贪精华:

   秃鹰贪食肉,争夺扯我尸,

   若汝不经意,云何今爱惜?

   依照慧源尊者、普明尊者以及善天尊者所说应当护持此心,而不是爱护身体,因为身体对自利起不到任何作用。以此为连接,《释论》中解释说:请问你为什么保护身体呢?若回答说:如果不加保护,那么它就会不高兴。死亡时,鹰鹫由于贪肉而互相争夺撕扯尸体,那时你心里并没有不高兴,为什么现在这般珍爱身体而任其指使呢?

   意汝于此身,何故执且护?

   汝彼既各别,于汝何所需?

   心意啊,你为什么将这个身体执为我所而加以保护呢?既然你与这个身体二者是各自分开的,那么身体他对你来说又有什么用途呢?

   痴意汝云何,不护净树身,

   何苦勤守护,腐朽臭皮囊?

   如果心想,虽然我与身体是异体,我还是需要一个依存处,因此才执著这个身体。那么愚痴的心意你为何不护持洁净的树木躯干呢?理当护持。又何苦偏偏要爱护这个不清净物聚合的迷乱腐朽的臭皮囊呢?

   首当以意观,析出表皮层,

   次以智慧剑,剔肉离身骨。

   若问:假设说身体不具有洁净等精华,那是如何不清净的呢?首先以自己的智慧将表皮的层次从肉中剖析出来。再以智慧的宝剑将肉从骨骼中剔离下来。

   复解诸骨骼,审观至于髓,

   当自如是究,何处见精妙。

   接着再将所有骨骼解剖开来,一直审视观察到骨髓之间。自己详察细究看看这个身体到底有什么洁净等精华。

   如是勤寻觅,若未见精妙,

   何故犹贪着,爱护此垢身?

   如果通过一番辛苦寻找,结果你并未见到精华妙用,那么你为何仍旧执迷不悟地贪执并精心爱护这个污浊的身体呢?

   若垢不堪食,身血不宜饮,

   肠胃不适吮,身复何所需?

   贪身唯一因,为护狐鹫食。

   如果说:尽管如此,但还需要享用身体。你既不能食用不净物,也不能饮用血液,又不能吮吸肠胃,那么身体究意对你有什么用呢?你自己是根本不能享用这个身体的。看来你(贪执爱护这个身体的唯一原因就是为保护狐狸、鹰鹫食用。

   寅二、依身当修法:

   故应惜此身,独为修诸善,

   纵汝护如此,死神不留情,

   夺已施鹫狗,届时复何如?

   实际上,人们之所以要爱护这个身体,本应当是唯一为了修行善法。其实,就算你百般精心保护,然而死神却不会有仁慈心肠,他会毫不留情地抢夺过去而施给鹫鹰等飞禽以及饿狗,到那时你又该怎么办呢?

   若仆不堪使,主不与衣食,

   养身而它去,为何善养护?

   譬如,奴仆随从不听从使命,主人尚且不给予衣服食物等,虽然保养这个身体,但它最终必将去往他处,你为何还辛辛苦苦地养育爱护它呢?

   即酬彼薪资,当令办吾利,

   无益则于彼,一切不应与。

   善天尊者解释道:既然已经酬谢这个身体而予以了衣食等薪水,现在就理所应当让他成办自利与他利,如果无有利他的意义,一切都不要给予这个身体。

   念身如舟楫,唯充去来依,

   为办有情利,修成如意身。

   因此,应当只是将这个身体看成是过河的船只,充当来去的所依,即作为自他渡过轮回海等的依处,将身体作船想而为成办一切众生的利益,修成如意身也就是转变为佛身,依此而成办众生利。

   癸三(控制后作修心之行)分三:一、切行为中当具正知;二、主要宣说修心;三、净除成为心之障碍。

   子一(一切行为中当具正知)分四:一、总说一切时分所作之行;二、尤其趋入善法之行;三、断除成为世间不信之行;四、护持睡眠对境之理。

   丑一(总说一切时分所作之行)分三:一、暂时行为寂静;二、必定随顺他众;三、善行自己之事。

   寅一、暂时行为寂静:

   自主己身心,恒常露笑颜,

   平息怒纹眉,众友正实语。

   自己已主宰了自己的身心之后,就要常常面带笑容,杜绝怒容满面、横眉冷对,与成办众生利益的友人公正不阿、实实在在地畅所欲言。

   移座勿随意,至发大音声,

   开门勿粗暴,常喜寂静行。

   水鸥猫盗贼,无声行隐蔽,

   故成所欲事,能仁如是行。

   当移动床榻与座垫时不要不经观察、随随便便、粗心大意过猛用力以致于发出巨大的响声。开门时也不能十分粗暴,恒常断除粗鲁的行为而喜爱寂静的威仪。例如,水鸥、猫与盗贼都是悄声潜行,以达到成办自己所求之事的目的,同样能仁或者禁行的菩萨身语的威仪也应当恒时如此寂静而行。

   寅二、必定随顺他众:

   宜善劝勉人,未请饶益语,

   恭敬且顶戴,恒为众人徒。

   一切妙隽语,皆赞为善说,

   对于善巧劝勉他人弃恶从善等忠告并且未受委托也心甘情愿利益他众的诸位大德的语言要毕恭毕敬顶戴,无有我慢恒常作为众人的弟子。无有嫉妒,对一切讲经说法的妙语均赞为善说。如果见到有人行福德之事,则先赞扬此为善举并生起欢喜心。

   暗称他人功,随和他人德,

   闻人称己德,应忖自有无。

   为了避免阿臾奉承之嫌而在暗中称赞别人的功德,如果他人宣说别人的功德,则随声附和,欣然赞同,如果菩萨评赞自己的功德,则当暗自思忖认识到自己到底有无功德,而不能骄傲自满。

   一切行为喜,此喜价难估,

   故当依他德,安享随喜乐。

   遵循如是道理而行持的人,他人所作的一切善法也会成为自己欢喜之因,这种欢喜实在难能可贵,以价难买,因此应当依靠他人所做的功德自己安然地享受随喜的快乐。

   如是今无损,来世乐亦多,

   反之因嗔苦,后世苦更增。

   这样一来,自己今生中也不会有受用等损失衰败的遭遇,并且来世还会获得更大的快乐。相反,如果对他人的功德生嗔,则依此过患所致即生也会闷闷不乐,极度苦恼,来世更会苦不堪言。

   寅三、善行自己之事:

   出言当称意,义明语相关,

   悦意离贪嗔,柔和调适中。

   出语言谈时要称心如意,值得信任,并且相应场合,顺序相关,意义明确,令人悦意,远离贪嗔,声音柔和,多少适度。

   眼见有情时,诚慈而视之,

   念我依于彼,乃能成佛道。

   看见众生时,不观过患或毫不虚伪以诚挚慈爱的表情而目视,也应当念及依靠他们我才能成就佛道。

   丑二(尤其趋入善法之行)分二:一、自己修行之理;二、饶益他众之理。

   寅一(自己修行之理)分三:一、宣说所修有力善法;二、修行方法;三、宣说胜劣取舍。

   卯一、宣说所修有力善法:

   恒依强欲乐,或依对治引,

   以恩悲福田,成就大福善。

   时间持久,以强烈的欲求心或者凭借能摧毁其违品的对治而引发以及依靠对境功德福田佛陀等,饶益之田大恩父母等、痛苦之田可悲的病人等而成就广大福德善事。不善业也是同样,《亲友书》中云:“恒时耽著对治否,功德具主所生业,五大善法与不善,故当精勤行善法。

   卯二、修行方法:

   善巧具信已,即当常修善,

   众善己应为,谁亦不仰仗。

   当精通力量强大的善法并具备自信心与欢喜心时,自己就要恒时修持有利于自他的所有善法,一切事情独力自主尽力而为无需依靠其他任何人。如此并不存在不劝别人行善的过失,原因是如果能够劝勉别人行善,还是要竭力劝他。

   卯三、宣说胜劣取舍:

   施等波罗蜜,层层渐升进,

   勿因小失大,大处思利他。

   需要对布施波罗蜜多等六度进行抉择,从而循序渐进趋入,由于后后更为殊胜,因此应当行持后后。虽说上下顺序是这样的,但如前面所举的例子那样,不能为了些微小的戒律而放弃广大的布施。那么大小以什么而安立呢?《释论》中说,大处主要思维他众的利益,因而要行持利他。

   寅二(饶益他众之理)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卯一、略说

   前理既已明,应勤饶益他,

   慧远具悲者,佛亦开诸遮。

   刚刚讲的道理既然已经明确,接下来就应当恒时精勤利益他众。如果对他众有利,那么具有大慈大悲、高瞻远瞩、彻知一切取舍处的佛陀对贪执自利智慧浅薄的愚者所遮止的学处也有开许。如《大密善巧方便经》中云:“大悲伤主杀短矛黑人而积累十万劫(资粮)摧毁轮回。”

   卯二(广说)分二:一、以财饶益;二、以法饶益。

   辰一(以财饶益)分二:一、施衣食等方式;二、施身之方式。

   巳一、施衣食之方式:

   食当与堕者,无怙住戒者,

   己食唯适量,三衣余尽施,

   化缘所得的斋食中应当拿出一分施给堕入邪道的旁生、饿鬼以及无依无怙的乞丐等,还有持梵净行的守戒者。一般来说,要将食物分成四份,如《亲友书》中云:“食物理当如药物,无有贪嗔而依之。”为了使身体不致过于单薄或沉重,自己进餐应当适量,如果以贪心等而享用,不精进行善,则成为罪业。如《月灯经》中云:“彼等化缘得美食,不修瑜伽而享用,彼等彼食变成毒,如牛犊不洗莲根。”

   自己除了所穿著的祖衣、七衣、五衣外剩余的所有资具全部要布施。《菩萨别解脱经》中云:“设若有者来乞钵盂、法衣,今有佛陀开许之三衣外剩余者,当如法施舍。设若不足三衣,依何而住梵行,故莫施舍。何以故?善逝未言施三衣。”

   巳二、施身之方式:

   修行正法身,莫为小故伤,

   行此众生愿,迅速得圆满。

   对于享用正法的身体,不要为了微不足道、小恩小惠的利他而故意伤害。如是若爱护奉行正法的这个身体,渐渐能使众生意愿尽快得以圆满。《四百论》中云:“虽见身如怨,然应保护身,具戒者久活,能作大福德。”

   悲愿未清净,不应施此身,

   今生或他生,利大乃可舍。

   悲愿未清净是指还没有进入殊胜意乐地之前,不应当直接布施这个身体,因为这样做不一定对他众有利,而且可能导致心生后悔、退失道心、成为善法的违缘。《学集论》中也说:“譬如药树见而喜,根等当净施种子,非享用时当保护,圆佛药树亦复然。”对此,有些论中说“意乐平等时可以布施彼”,而普明命尊者并未如是解释。

   若问:如果不舍身体,那不是与誓言相违了吗?不相违。《释论》中说:如果在今生或他世中作为成办广大他利之因——他人之仆。如果以后意乐已得清净,则理所应当布施身体。

   辰二、以法饶益:

   无病而覆头,缠头或撑伞,

   手持刀兵杖,不敬勿说法。

   对于无病而蒙头缠头、打伞、拄手杖、持兵刃这些无有恭敬心者一律不要讲经说法。

   莫示无伴女,慧浅莫言深,

   于诸浅深法,等敬渐修习。

   (出家的法师)在寂静的地方不应为单独的女人讲法,对于智慧浅薄的人不能传讲深广法门及无生空性。对于声闻小乘与殊胜大乘的法门应当同等恭敬循序渐进加以修习,否则将成为舍法罪。如《摄诸法经》中云:“文殊,有者于善逝所说之法作有者善妙、有者恶劣之想,则彼已舍正法。”

   于诸利根器,不应与浅法,

   不应舍律行,经咒诳惑人。

   对于所有堪为广大法门的根器者不应当传授浅显的法门。《宝积经》中云:“于不堪为法器之众生宣讲广大佛法乃菩萨之错;于信解广大法门之众生宣说小乘乃菩萨之错。”行为上也不能将学处完全弃之一旁,而仅以诵经念咒就能解脱的欺人之谈来蛊惑众生。

   丑三、断除成为世间不信之行:

   牙木与唾涕,弃时应掩蔽,

   用水及净地,不应弃屎尿。

   不清净的牙木、唾液、鼻涕丢弃时,要用土等掩盖起来。在可使用的水、草地处不能解大小便等。

   食时莫满口,出声与咧嘴,

   坐时勿伸足,双手莫揉搓。

   进餐时,口中的食物不能过满,也不要发出“加加”等大的声音,不要过大咧嘴张口。坐的时候,不能伸足,也不能双手同时揉搓。

   车床幽隐处,莫会他人妇,

   世间所不信,观询而舍弃。

   无论是出家还是在家人,在同一车乘床垫与房间内幽静隐蔽之处,不要与他者的女人坐在一起。作为出家僧人切莫与任何女人坐在一处。总而言之,成为世间人不起信心的所有行为,自己发现或请问诸位智者而予以断除。

   单指莫示意,心当怀恭敬,

   平伸右手掌,示路亦如是。

   在为别人指路时,不应用左手或单个手指来表示,因为这是对他人轻视或不恭敬的行为。所以,要满怀着恭敬之心伸展右手而指点道路。

   肩臂莫挥摆,示意以微动,

   出声及弹指,否则易失仪。

   仅仅为一点小事打手势,肩臂不能大幅度挥动,要以稍稍动摇、轻轻出声或弹指来作表示等。如果在无有必要的情况下,身语威仪过于粗鲁,显然就成了不谨慎的行为。如此一来,导致世间俗人不生信心,如果不予以断除,就不能成办他利,而成为无义的外缘,《学集论》中云:“彼非应受持,世间侮佛苗(佛子),如灰覆之火,众生狱等烧。”所以,务必要努力断除不如法行为。

   丑四、护持睡眠对境之理:

   睡如佛涅槃,应朝欲方卧,

   正知并决志,觉已速起身。

   初夜圆满时,如同怙主佛陀示现涅槃时的吉祥卧一样右侧下卧、以足压足,右手伸到右脸颊下,左手伸在左腿上。(出家人)身上用法衣盖好,头部随意朝向一方而入眠。具足正知,下决心为了善法尽快起床,入睡之前应当具备这种心态。如《宝云经》中云:“入眠之时,右卧而眠,足置足上,以起床与光明想而入眠。”

   子二、主要宣说修心:

   菩萨诸行仪,经说无有尽,

   然当尽己力,修持净心行。

   对于菩萨的所有行为威仪,经中宣说了无量无边的分类,无法一一实行,然而,必须要尽己所能修持前面所说的清净修心的行为。

   子三、净除成为心之障碍:

   昼夜当各三,诵读三聚经,

   依佛菩提心,悔除堕罪余。

   应当白日三次、夜晚三次念诵忏悔罪业、随喜福德、善根回向菩提的三聚经。皈依佛菩萨、依止菩提心、具足四对治力,从而使前面所说的根本堕罪以外剩余的罪业得以灭尽。

   癸四(成圆满学处之支分)分五:一、精勤修学学处;二、修学多种知识;三、刻意修学利他;四、依止道友善知识方式;五、为了知学处而参阅经典等。

   子一、精勤修学学处:

   为自或为他,何时修何行,

   佛说诸学处,皆当勤修习。

   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他众,何时何地的所作所为,要按照佛陀所说的学处在应时努力精勤修学。

   子二、修学多种知识:

   佛子不需学,毕竟皆无有,

   善学若如是,福德焉不至?

   一切佛子没有任何不需要学习的知识,因为如果不了达任何一法,都不能圆满利他。《经观庄严论》中云:“若不精勤学五明,圣者不成遍知佛,故为调伏摄他众,自知一切当精进。”对于如此详细了达一切学处且守戒的智者来说,哪还会有不成福德的事呢?

   子三、刻意修学利他:

   直接或间接,所行唯利他,

   为利诸有情,回向大菩提。

   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唯一要行持利他之事,并唯一为利他而将所有善根回向大菩提。

   子四、依止善友善知识方式:

   舍命亦不离,善巧大乘义,

   安住净律仪,珍贵善知识。

   应如吉祥生,修学侍师规。

   纵然为了自己的生命也不能舍弃精通大乘教义、并清净守持菩萨戒的珍贵善知识,乘即是指依之能行,所谓的大乘具足七种广大特点。如《经观庄严论》中云:“所缘极广大,如是成办二,智慧精进行,于方便善巧,真实大成就,佛陀大事业,具彼广大故,决定称大乘。”依止的方式:就像《华严经》记载吉祥生童子的传记中依止上师的方式那样,此经中云:不厌承担一切重担心如大地;意乐不退转如金刚;不为一切痛苦所动如铁围山;不放弃一切所行之事如奴仆;远离贡高我慢如笤帚;担负一切重担如乘;不嗔不怒如犬;不厌来来去去如船筏;照顾上师如孝子,当以如是心态恭敬承侍善知识。善男子,汝当于自己作病人想;于善知识作医师想;于法作妙药想;于精进修持作疗病想。

   子五、为了知学处而参阅经典等:

   此及余学处,阅经即能知,

   经中学处广,故应阅经藏。

   对于此论中所说的这些及佛陀所开示的其余所有学处,通过阅读经部便能了知。所有学处在一切经中都明显出现过。因而应当认真参阅经藏。

   首当先阅览,虚空藏经部,

   亦当勤阅读,学处总集论,

   佛子恒修行,学集广说故。

   或暂阅精简,一切经集论。

   亦当偶披阅,龙树二论典。

   为护世人心,知已即当行。

   其中最先要读阅《虚空藏经》,此经中宣说了堕罪与还净方法,这些都是需要首先了知的。寂天阿阇黎所著的《学集论》也必定要反复阅读。为什么呢?因为此论中对菩萨常常要行持的事宜阐述得极为详细。或者暂时阅读寂天菩萨总结所有经典的句义而造的《经集论》。勤奋研读圣者龙树菩萨所造的《学集论》与《经集论》。《大疏》中说:之所以在此论中未加以阐述是考虑到彼等论典中有明说。

   应当行持在任何经论中也未遮止的行为,为了避免世间人不起信心,而参阅《学集论》等论典中所有的学处,了知以后就要真实奉行。

   壬三、略说护持正知之法相:

   再三宜深观,身心诸状态,

   仅此简言之,即护正知义。

   应以了达取舍的智慧再三观察自己的身体、语言以及心的状态,仅仅这一点如果略而言之,即是护持正知的法相。

   己三、教诫结合相续而精进:

   法应恭谨行,徒说岂有益?

   唯阅疗病方,疾患云何愈?

   心身如果没有认真实地修持这些应行的修法,而只是空口言说能有什么意义呢?譬如仅仅读一读、看一看药方,疾病怎么就会痊愈呢?根本不会痊愈。


   不具正知念双目,闻等身体纵强壮,

   亦不能越轮回地,故智者当护知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