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佛法与相对论
原子释放成为原子能,是人类划时代的大发明。是祸是福,暂置不论。今且讨论与质能互转有密切关系的相对论。以及佛法与相对论相似与相异之处。
远在原子能大量释放以前,大科学家爱因斯坦已于一九○五年发表简明的质能互变公式。即E=MC*C。 E代表能量,C代表光速。光速是极大的,它的自乘数当然更大。即是说:极小的质量可以转成极大的能量。这公式是依据相对论原理推演出来的。它的正确性已有原子能的释放而予以证实。因此相对论被科学界一致认为是揭穿人类对宇宙奥秘的锐利武器!
本题所要讨论的是相对论的几个基本概念,以及它们在佛法内如何用另一方式表达出来。最后再说明:依佛法,相对论是可以实证的,这实证竟彻底解决了人生宇宙的真相问题。不同科学,虽求得了数学公式,却无法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去契证这四度空间实相。
一、质能相对
如前节所述,物质与能力是能互相转变的,块然的物质,抽象的能力,这种概念已成过去。质与能绝不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单体(ENTITY),而可说是一体的两面。物质可说为‘能’的浓缩状态。在适当条件下质可以变成能,能也可以变成质。这已是科学所证成的事实。
依佛法唯识论说:物质主要是感觉对象,如色、声、香、味、触等,须依种种条件才能现起。其中主要条件是我人的第八识(近乎现在心理学的潜意识)中的色法种子,种子实是一种潜在的能力,色法种子生现行,也可说即是‘能力变物质’。反之,感觉现象生起的同时即还薰第八识使成潜能。也可说为:‘物质转成能力’。这两种过程在唯识学中名为‘种生现’与‘现薰种’。不过,这是依我人习惯想法方便说的。其实色声等当体即是能力,依因缘(条件)和合而现起,又依因缘离散而隐没,一法如是,法法如是。非特质与能相依(即相对)互变,质与质间,能与能间,莫不相依互变,推论广义说之,法法相持而存在,依佛法术语说为:‘诸法众缘生’。众缘在理论上应是无量条件,虽在实用上我人只能计度有限而显见的主要条件。
二、动静相对
牛顿的力学概念是以物体动则恒动,静则恒静为基础的。这观念看来似甚合理,但如深入一步研究,宇宙间实找不出,一个绝对静止的东西来。反过来说,也找不到一个绝对动的物体。依相对论说:动与静只是在相对比较时才有意义。相对论发现以前,科学家曾费尽心机要找出一个绝对静止的坐标,以便测定宇宙间物体的运动。有些科学家假定有一个绝对静止的‘以太’(ETHER),说为遍宇宙无处不在,其他物质都在‘以太’中运动。这假定须凭实验来证明,可是没有一个实验能证明‘以太’的存在。及至相对论面世,含有神秘性的‘以太’概念才给打得粉碎。相对论说明:一切动静都是相对地存在,说一物质绝对动或绝对静,同样没有意义。我人也毋需假立一个绝对静止点作为坐标,而可以依我们的便利随意假立一点,作为坐标,以便说明物体在这一系统内的运动。
十七世纪初叶有科学家卜鲁拿,(BRUNO)因创地球自动(自转)之说,被当时教会视为异端,竟以身殉!大科学家加里雷倭(GALILEO)也创地球为太阳行星之一,亦遭尽磨折,几乎终生被幽禁。如以相对论释之,说太阳绕地球而行,或说地球绕日而转,俱无不可。但如坚执一说为是,则都属偏差。不过我人如以太阳为中心而说地球绕日运行,则生存在地球上的人能计算或解释天体运动,比较以地球为中心方便点。究竟说:一切争辨,都属戏论。
佛法中对动静相对说法,极为普遍,如圆觉经说:‘云驶月运,舟行岸移。’即说明物物之间,动静相对。又六祖坛经内有下列公案:‘值印宗法师,讲涅槃经,时有风吹幡动。一僧曰:风动;一僧曰:幡动;议论不已。惠能(即六祖)进曰:不是风动,不是幡动,仁者心动!’这是说:心有执著(即心动)即生风、幡之相,心无执著(不执实有风、幡)即无风幡动静之争。这是更深一层说明心境(即心物)相对而存在,是觉者体验实相后的方便示说。亦已是相对论的实证境界了。
又五代时有位布袋和尚有一偈云:‘空手把锄头,步行骑水牛,人从桥上过,桥流水不流’这偈显示出体证相对境界的自在风光,末两句更明白说出超越世俗习见(人动桥静,或水动桥静等成见)的相对境地,此偈亦可与上述地球绕太阳,太阳绕地球的相对道理互相比观。
三、时空相对
依相对论说,我人常识中有空间的感觉,也是时间的感觉,但是这个分离(时空分离)是纯粹主观的。空间与时间分开来都是相对量,它们对每一个观察者是不同的。依这原理,德国大数学家柯斯避(HERMANMINKOWSKY)发展成为时空连续区的假说(CONTINUUM),以数学方式来表达相对原理。时空连续区的观念亦即是四度空间(4TH DIMENTIONAL)的宇宙实相观。
巴纳特(L.BARETT)在‘宇宙与爱因斯坦’一书内说:‘你不要以为时空连续区不过是算术上的虚构,这个世界、实在就是时空连续区。一切真实在空间时间中存在,两者是分不开的。一切时间的度量,秒、分、时、日、月、年等是地球在空间对于太阳、月球、恒星等地位的度量。同样,我们计
算在地球上地位的经度与纬度,是用分与秒来度量的:而要精密地计算时,我们必须知道年中的某日,与日中的某时……’时空互依而成立是可以想见的。
我们现在再看佛法中如何说明时空。佛法说:时间是不能离开‘法’而别有的。中论说:‘因物故有时,离物何有时?’即是说时间是依具体存在的变动相待而起的概念。离开具体的存在即无常住不变的时间实体。一切法都在不断的流变中,这一切法的变动,便现出时间相。结论是:时间是无自性的。(即相对性的)佛法说空间是与物质相对而存在的。‘因色故有无色处,无色处名虚空相’。‘色’即相等于‘物质’,以有碍为性,空间以无碍为性,但无碍的空间,没有有碍的色法是无法显现的。即没有色法,那有无色处的空相可得?物质与空间相对存在,在佛法内说得最清楚最彻底的。
一切法相对存在,佛法用‘众缘所生’来方便说明。缘,即是条件(CONDITION)。一切法在众多条件之下,刹那生起,刹那灭尽。从纵的时间方面看,虽前法后法相似相续,但前法已非后法。从横的空间方面看,众多条件下生起的法,不可能单独存在的,即没有决定的‘自性’的。所以离开了时间因素而想像某法存在(占有空间)是不符真相的。依缘生观,一切法无自性(即无单独实存性质),而缘生时假相幻用非无。无自性所以非‘实有’,有假相幻用所以非‘实无’,这是佛法的中道观,亦即是,时空不分割时一切法的实相。实与四度空间的观念若合符节。
佛法更指出,我人的主观经验,很久以来,是依时空分裂的观点去认识人生宇宙的,这倒见即产生了我人主观的世间相。由于这观点的惯性作用,我人即使知道了一切法相对存在的道理,竟无法立刻破这根深蒂固的倒见。须要经过锻炼,才能把我人的主观错觉纠正过来,真实的见到实相。也可说为相对性
的究竟实证,或说为四度空间的契入。佛法内说为自性的觉悟,彻见诸法实相。
时间、空间在佛法内,与相对论一样,说明为主观的产物(假分位),并都说把它们分开来,只是一种方便的看法(假立的)。佛法不同科学的即是:佛法找出了这是主观的错觉,即从纠正主观着手,进一步,引导人们怎样去除主观,体证实相。解决了知识的矛盾与迷惑,情意上的苦闷与烦恼,这些问题,都为科学范围所不及的了。
四、一切相对
质能,动静,与时空是宇宙间一切现象事理的最基本概念。它们既然都是相对的,无疑的宇宙间一切都是相对的。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一切色相如色别,大小、明暗、美丑等等;一切声音的高低,幽扬,静躁等等;一切感觉如冷暖,轻重,硬软等等;一切动态如动静,快慢等等;以及一切概念如时空、有无、断常、主客,乃至相对绝对等等,总之一切见闻觉知,都不离相对性,故说一切相对。科学与佛法可说殊途同归,同此结论。
五、余 论
相对论可说为科学已证实的世间极成理则。由分析观察现象开始,综合其共通性,发现宇宙间一切相对,这真实相状却不在我人思议范畴以内,只能表达在四度空间的数学方式中。换言之,这结论对一般追求真理的人说,是消极性的,并容易给神教者以机会说:科学既无法彻底说明人生宇宙的实相,足证凭人类的智慧,人生宇宙的实相是无法追求得到的。所以,即使是科学家不少也在相信上帝创造万物,……。
有些人明知这是不合逻辑的,但也很难反驳它。
佛法却说得很清楚!我人之所以见不到一切法的相对性(即一切法的实性),因为我人的认识作用(包括明了意识与潜意识),受主观成见及其惯性所扰,所以即使知道了诸法的相对性,也看不清楚诸法实相。但主观成见及其惯性,却可以利用相对原理去破除的。破除了以后即能明明白白地体证到诸法实相。体证实相的人(不是神)称为觉者。所以依照先觉者的方法去训练自己,人人有机会体证实相而成为觉者的。
现在分三节来略述佛法如何利用相对原理,来纠正我人的主观错觉,以结束本讲。
甲、对机说法
彻证诸法实相的觉者,一方面彻见众缘所生、相依、相摄(即一法中有一切法,一切法中有一法,见前数讲)的假相幻用,另一方面亦因众缘所生,彻证诸法空无自性的体性。
这相用与体性都是活泼泼的,四度空间的,时空不分割的境界。远离我人充满了主观成见的意识领域。既然不能成为意识对象,亦即无法出诸语言文字。不过觉者们却可以随顺我人的常识方便地假立语言文字。利用相对原理,来纠正我人的主观错觉。假立的语言文字与实相的关系,好比房屋与图则的关系。或真人与照片的关系(详见前数讲)。假立只是假立,并非真实,科学内立的假说,其实也是方便说明。但是科学家如不知道‘假’与‘真’的关系,即无法排遣执假为真而生错觉。请注意,以上说明也是假立的,领会到了,不必执著。
觉者以假立的语言文字如何说法呢?回答是:只能针对对方的错觉与误解,依对方所能了解的语言文字,予以纠正或予以说明。譬如迷途的人,迷东方为西方,只能指出他相反的方向却是西方。如我人执实有一个独立自在的‘我’觉者只有依我人的知解来说明‘我’实是不存在的。假如不针对对方的错觉说,这说法的作用便不发生。又如不依对方所了解的说,对方不能懂,说法的作用也不发生。所以常言:‘说法不对机,等于闲言语’。
就觉者自身讲,一切法的体性、假相、幻用,法法间的关系,都是彻了无遗的。在这情况下,可以想像他实是无法开口的,除非依不觉的对方而说。好比一个精通万国语言的人,见对方是中国人即可说中国话,即对方是英国人即说英国话,随机应感,恰到好处。但试问对方如不开口,他应说什么话好?
金刚经内佛问须菩提:如来有所说法耶?须菩提答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意即无上正等正觉),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这充分地说明了利用相对原理,方便对机说法的道理。
修学佛法的人,对对机说法的原理,更不可不知。佛所说的经,与其他先觉者所说的论,都是有时、地、人等等因缘,应机而说的。在对机的时候都是恰到好处,成就殊胜功德,值得赞扬。但万不能以此抑彼,以自宗为最胜(这是可以的),而去毁谤他法(这是不合理的)。他法自有对他法的机,破他方便,罪过不轻!
上面所说,是就我人知识方面的错觉,(理性方面的错误),需要对机说法。我人理性方面的错误,人人之间,虽千差万别,但亦有相似之处,共同之处。例如一般人都执有实‘我’,有实‘法’。针对此执,觉者们说种种‘我空’,‘法空’的道理。因为‘我’‘法’是一般的执见,所以‘我空’、‘法空’也成为佛法一般真理了。依常识,一般均执质能或时空等的单独绝对存在,所以相对论与缘生性空的‘中论’,亦可成为普遍真理了。
乙、应病与药
除了知识方面的错觉,我人尚有情意方面的错觉。因为不了解诸法的缘生性,无自性,内执独存的‘我’盲目地愿望它能常住,外执独存的‘法’,起种种爱憎行为。情意方面的错觉,是依知识错觉而起的,但因为势用大,却不能单凭理智力可以克服。先觉们除了用上述相对原理说明以外,更施设种种对治方法,去纠正情意方面的错误行为。情意方面的错觉,是比较具体的,其性质与程度,因人而异,实是千差万别。因此事相方面的对治方法亦成千差万别,所谓‘法门无量’。
法门虽多,但原理则一,即是应病与药。我人的错觉如病,觉者针对它而说某一法门好比是药。药以治病,病去药也不需要再服了。足证是不离相对原理的。金刚经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意即说:觉者所说的法,为使未觉者觉。好比渡河用的筏,等渡到了彼岸,这筏也应舍去了。能令人觉悟的‘法’,尚且应舍,何况其他‘法’泥?可见佛法是彻底的相对论。
我人外在的种种错误行为,佛法用戒律对治之。我人内在的种种知识上,情意上的错觉,佛法用种种观行调服之。例如对贪欲重的教修不净观,对瞋恨心重的教修慈悲观。对心多散乱的教修数息观,对愚昧不明理的教修因缘观,对业障重的教修念佛观。种种方便,无非对病发药而已。
相对原理已如上述,但在实施之时须恰到好处,即是中道原理。
丙、中道原理
在法则上,一切法既是相对的,即不应执有两边(用现代语即是两极POLARITY)。例如对执‘有’的人应说‘无’,但对执‘无’的人应说‘有’。不执‘有’‘无’两端即成中道。六祖坛经说:‘若有人问汝义,问,‘有’将‘无’对,问‘无’将‘有’对,问‘凡’以‘圣’对,问‘圣’以‘凡’对,二道相因,生中道义。
在程度上,当锻炼行为或修习观行时,亦不可趋于极端。所以佛佗的教法,一方面反对当时的顺世外道享乐主义,一方面又反对极端的苦行主义。认为两种都不是中道,在四十二章经内有‘弦缓不鸣,弦急声绝,缓急得中,诸音普矣’的比喻。
总之,相对原理证到了时是活泼泼的,无可形容的实相。等到遇缘应机时,却又是肯肯定定的,恰到好处的中道。宇宙诸法,实性如是,除了依相对原理方便假说以外,亦别无他法可说了。本讲所说,亦请如是理会。
一九六五年三月十三日讲于香港三轮佛学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