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南传佛教法师文集那烂陀长老《觉悟之路》第三十五章 涅槃之道—戒


善哉制于身,善哉制于语,善哉制于意,善哉制一切,制一切比丘,解脱一切苦。

                      ——《法句经》

  中道(majjhima-patipada)为涅槃之道,此中道远离消弱智性的极端自我苦行,以及阻碍道德进步的极端自我纵欲。
  此中道由以下八个内容组成: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和正定。
  前两个被分类为智慧(panna),第三至第六为戒(sila),最后三个为禅定(samadhi)。
  根据发展的顺序,戒定慧是通往涅槃大道的三个阶段。
  这三个阶段在一优美的古偈中得到体现: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1)
  我们收割我们的播种。罪恶的结果为苦,善德的结果为乐,我们的痛苦和快乐是我们善恶行为的直接产物。
  具有正见之人认识到这一行为和行为反作用的规律,自觉自愿以自己最大的力量,离恶行善。他这样做是为了他自己,也是为了他人,他认为成为自己和他人的祈福者是他的义务。
  他明白,对每一个人来说,生命是可贵的,没有任何一个人有任何权力剥夺他人的生存。因此,他向一切众生,乃至在自己脚上爬行的微小动物施及慈悲,戒除妄杀,不给任何有情带来伤害。
  没有一生命应被另一生命杀害的条例。但是,强者残忍地屠杀弱者,并以他们的血肉自娱,这是畜牲的本能。畜牲的这种行为也许可能被原谅,因为它们不知道它们的所为。但是,当富有理智和理性者从事了这些残暴行径,就没有什么可以原谅的了。无论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口味,还是为了消遣,都不应该宰杀,或引起其它有情被屠杀。如果说捕杀动物也是错误的话,那么,屠杀人类又是多么的罪大恶极,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无论是借用残酷的方式还是所谓的文明方式,无论是为了和平、宗教,还是其它类似的美好目的。
  诚实、可信、正直是一个人正见的特性。这种人努力戒除一切公开和秘密形式的偷盗;戒除贬低高贵人性的邪淫,尽力做到纯洁和忠贞;远离妄语、恶语、两舌和绮语,只说真实、甜蜜、善良和有益之语。因为有些酒类和药品促使人丧失正念,心智昏散,故应远离饮酒,永不放逸,澄清见识。
  这些严明行为的基本准则是一个人实践通往涅槃之道的根本,它们旨在把握言行。这些言行的违犯就会带来障碍,妨碍一个人在正道上的道德进步。遵循这些规范则意味着沿着正道顺利稳步地前进。
  学佛者逐步向更高层次道德前进,努力把关好自己的感官。
  节制食欲,提高身心的活力,少食或每月至少斋戒一次。这些都值得倡导。简单的生活比奢侈生活更令人向往,因为后者使人成为情欲的奴隶。断欲的独身生活值得赞叹,因为由此而保存的珍贵精力可以被全部倾注在自己和他人的心智和道德福利事业之上。在这种生活中,人们远离不必要的,阻止道德进展的世间牵挂。几乎所有的精神导师,看起来都曾严肃谨慎地调养他们的身体,恪守独身,朴实,自甘清贫,自律。
  精进不息的探索者如此逐渐稳步地前进,言行规范,感念有制,他的业力将迫使他抛弃世间的欲乐,以梵行为生,而生起这样的念头:
  居家如挣扎之巢,
  充满了辛酸和需求;
  出家者的生活,
  如同天空,自在高远。(2)
  如此认识到性爱的虚伪,他自愿放弃一切世间之物,披上梵者的袈裟,努力以清净圣洁的梵行为生。
  但是,不是外面的形象,而是内在的清净和典范生活使人成为一圣者。一个人的变化应来自于心内而不是心外。体证涅槃并不是绝对需要隐居静处,以苦行为生。比丘的生活毫无疑问加快和促进了精神的进步。但是即使是在家居士也可以获证圣果。
  面对一切诱惑而又能果证阿罗汉的在家人,当然要比那些不受外来干扰,潜心修习而获证阿罗汉果的比丘更值得赞叹。
  有一位大臣,当他骑在大象之上,穿戴着上等的衣着,当下就证得阿罗汉果。对此,佛陀说道:
  “寂静,自律,自信,纯洁,
  非伤非害一切有倩,
  此人即为婆罗门,隐者,沙门。”(3)
  有好多在家居士没有抛弃世间生活,而获证涅槃。其中,最为虔诚,最为慷慨的在家信徒给孤独为斯陀含果,释迦族的大名为一来果,陶工甘提柯罗为不还果,净饭王死时证阿罗汉果。
  比丘要遵守四种更高层次的道德,即:
  波罗提木叉--根本道德之典,比丘要遵守的各种各样的戒条。
  有关心智训练方面的戒律--Indriyasamvira si1a。
  有关纯洁生活之道的戒律--Ajivaparisuddhi si1a。
  有关利用生活必需品的戒律一Paccayasanisita sila。
  此四种戒律被共称为净戒(sila--visuddhi),是涅槃之道上七个清净阶段的第一步。
  当一个人出家,并受大戒(upsampda),他被叫做比丘。在英语中没有一个能准确表达巴利语Bhikkhu意思的同义词,乞讨僧可以被认为是意思最为贴近的翻译。但这不是指乞讨之人,而是指依供养为生者。
  比丘没有誓言可言,他自愿成为比丘,甘愿以梵行为生。在任何时候,他都可自由脱离僧团。
  除若干小小戒之外,一个比丘必须坚守二百二十条戒。有关彻底断除淫欲、偷盗、宰杀、末证言证(错误地以为自己有神通)的四大戒必须严格地遵守。如果他违犯了其中任何一条,则他就成为一个败落者(parajika),并自动终止了比丘资格。如果他愿意的话,他可以作为沙弥(samanera)而重新加入僧团。他若犯了其它过失,则必须根据情节的轻重弥补。
  比丘的显著特点是:清净、戒淫、甘愿贫穷,谦虚、朴质、无私的奉献,自律、忍唇、慈悲和无害。
  换句话说,抛弃世间快乐和欲望的比丘,他的生活是唯一获证圣果的有效方法。但出家本身并不是目的。

  [注]
  (1)《法句经》,第183偈。
  (2)《经集》,第三品,第一经,《出家经》.V406。
  (3)《法句经》,第142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