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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唯识学之空观


前言  

    从佛教哲学的角度来看,诸法的缘起,就是说明一切事物现象的产生必有其因,佛说无一法非因缘生,所以说,这宇宙万有诸法不同的现象,完全是因缘的和合。于是唯识学者用自己所创立的一套独特的说明,即客观的境是不能离我们的识而独存的。也就是说虽然境是不实的,而我们的心识也是无常之法,无形无相,剎那生灭,而且要待条件才能生起活动,来呼应龙树的「缘起性空」。   
    唯识学派的理论中,心识是理解一切事物的基础,相对于心识的外在客体,其实并不具有独立自存的性格,境相乃是依于心识而存在而为所知的对象,在瑜珈行者的禅修经验中发现,所谓的「客体」、「外境」,它从来不会独立存在,在甚深的禅定之中,禅修者发觉,甚至连天地浩大看似永恒的东西,也是依于心识而存在,以心识唯万法源起之枢纽。   
诸法透过心、意、识去产生「对象底认识」底认识。首先由六根所缘取客体「相分」(「认识对象」所取之致知手段),随之带起能缘取主体「见分」(「认识者」能取之致知手段),而有对「认识本身」的显现「自证分」(「对象底认识」作为致知手段之结果),当「对象底认识」的「体」,产生自己认识自己之功能、作用时,则是「证自证分」,即「对象底认识」底认识「用」的显现。   
    诸法产生的起因,为所有心识活动的显现,唯识学用种子概念说明之,以种子摄藏在第八识阿赖耶的识知中,故一切诸法的现象皆由种子而生起。同时,说明了善种子生善果,恶种子生恶果,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因果循环不灭的道理。换句话说,佛教虽非所谓因果宿命论,但强调诸法皆是依因待缘而呈显,因此,我们现在的受报和共业,就是原来颠倒妄想起惑造作,所熏习的染污种子,在因缘成熟时生起的现行。  
    种子与现行互为因果展转相续,依此遍计执熏习而成生灭杂染的阿赖耶识,就是有情生命的受报载体,故唯识学提出三性主张,说明一切存在之本性与状态(性相)。以明了「万法唯识」依因待缘生起,反复闻思修习如实知见,正闻熏习使解性赖耶开始活动。无漏种子之力渐增,待至遍计执的种子尽离染污性,依他起而达至「转识成智」,也就是空人我法二执,以此二空即显证圆成实。  


唯识学对心、意、识之定义  

    参照印顺长老所著作的《佛法概论‧佛法的心理观》中,对心、意、识有其说明:「先说意的梵语(manas),即「末那」(不必作第七识解),是「思量」义。「意」的特殊含义,有二:一、意为身心交感的中枢:有情的身心自体,为六根的总和,除前五色根外,还有意根。物质的生理机构,必依心理而存在,而起作用;如心理一旦停止活动,生理的五根也实时变坏。  
    二、意为认识作用的源泉:根是生义,如树依根而发枝叶;六根能发识,所以称根。平常说:依眼根生眼识,……依意根生意识,这还是大概的解说。精密的说:意根不但生意识,而且还能生前五识。所以凡能生认识的心理根源,都称为意根;而从此所生的一切识,也可总名之为意识。 」  
    笔者认为依印顺长老所言,「意」第一个特殊含义,当是类似所谓的「五俱意识」,唐‧智周大师《成唯识论演秘》文中提到「五俱意识」有两种意义 :「(1)、是明了取境之功能;(2)、能助五识取境。」  
    而这二点合起来,即是指能帮助「五识」明了取境之功能。在「第一阶段的认识」是指因「五识」认识「外境」时,「五识」本身不能明了外境,故要靠「五俱意识」帮助「五识」明了外境。所以,「五识」和「五俱意识」有同所缘境。很类似现代医学所说的自感神经系统,此种直观受到感官(五根)的限制,若离开感官(五根),则无从生起。   
    而其第二特殊含义,「意」为认识作用的源泉,即意根就是能感知、思维的器官,属于身心和合的有情的特殊的色身,与识和心相对、相依而存在,「意」为思量义,为后起念的「明了依」。  
    而「明了依」在佛光大辞典可分为同缘与不同缘之两类,即:「 (一)五同缘意识,意指与五识俱起,且与之攀缘同一对境之意识,例如眼识见青色时,意识亦同缘青色,故知五同缘意识之作用与五识皆同属「现量缘」。(二)不同缘意识,谓虽与五识俱起,且为五识所依,然以具有自在攀缘之作用,故可广缘十八界之诸法,例如眼识见烟时,意识于同时即缘及火,其作用属于「比量缘」;又如眼识见绳时,意识于同时即缘及蛇,其作用属于「非量缘」。 」  
    所以五根与意根,为相依而共存的,实为有情自体的两面观。从触对物质世界看,没有五根,即不能显出意根的存在;从引发精神作用看,没有意根,五根即没有取境生识的作用。意根不但有他独特的(「别法处」)境界,还能承受五根所取的境界。五根如新闻的采访员,意根是编辑部的外稿搜集者。意根能取五根的所取,又为五根起用的所依。五根与意根的交感相通,即说明了意根为身心和合的中枢。和「心」(citta)‧「意」(manas) 是同义语。  
      
    「识」(vij~naana)了别义,重在触对境界的认识,能了识别,故称为识。是认识机能的意思。佛说「依意生识」,应以与根身相依存的「意」为根源。眼、耳、鼻、舌、身是接触外界、感受、领纳的五官,根尘接触之后产生的意识作用,称为前五识。严格地说,「识」是表示对应于视觉‧听觉‧闻觉‧味觉‧触觉‧意觉等六种认识,和伴随意觉的自我意识,以及存在于认识机能根底的潜在意识,也就是所谓的第八识。  
    印顺长老对「识」认为:「像人类,意根与根身相应而生的觉了,外缘即明确的五识。如定中根身所起的内触识,及内取根身,执取自体的──细意识,也是极微昧的。此外,有高度明确的意识,承受五识外缘的落谢影像,承受(细)意识内取的积集余势,承受前念意识的活动形态,发为一般明确的意识。重视佛陀「依意生识」的教义,「六处和合」的立埸,应从根身与意识的交感处,说明一切有情共有的微细身识与意识,到达人类特有的明确意识。 」  
    六种意识和自我意识(即第七识),相对于潜在意识(即第八识)而被称为是「现势的识」。现势的识并不是认识存在外境的对象,而是识在自己的内部知觉对象。不论对象的形象也好,知觉对象的能力也好,都是存在于潜在意识之中。而当他们现势时,就产生了认识作用。  
    因此,所谓真实的认识其实只是知觉自己的认识作用而已。并没有所谓外界的对象以及认识外界对象的认识主体。当现势的识产生活动的时候,同时也将它的余习留存于潜在意识(即第八识)之中。而潜在意识就是贮藏从无限过去以来,认识经验所产生余习的仓库。  
    陈宗元先生对此的解释认为:「当余习在未来遇机缘时,就成熟而现势化。现势化的识在活动的同时,也就消灭。取而代之是下一瞬间的识。如此,具有现势和潜在势力二重构造的生灭之识,形成一股源源不断的意识之流 。对于所谓的认识主体及被当做认识客体,而成立的主‧客观的相对认识,其实只是在此等无间缘「意识之流」所影现的假相而已。 」  
     
   「心」的梵语(citta),但中国译成同样的心字。这里所要说的,是「质多」。质多是「种种」的意义;但不就是种种,是由种种而存在而长成的,所以古来约「种种积集滋长」而解说为「集」。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的认识,取之于外,同时留下所认识的印象于内,即成为心。识愈攀缘得多,内存的心象也愈多,所以说种种滋长。  
    佛法缘起观是不同意有一个根本的主动者在推动造作发生(即第一推动力)的,佛说:根、尘相对生识,三事和合生触等,乃名「集」。  
    这是由三事和合引起的一连串的因果活动链,不是简单说属于名法或名色法等。根是有情的色身,它之所以为有情的色身(器官),就是因为它们不是无情色法,它们是「能」造作诸业的机器。「能」就是上所说「现势」,故此就有形成活动的可能。这个活动不是由意识支持、命令它们做的,是它们本身具备的动能引起的,这个动能,就是物质最基本的存在形式,诸如色法(根)的对境(尘)运动即生起识。能激起识的发生才是有情色法的特有功能,即所谓的官能。  
  印顺长老对「心」提出这样的诠释:认为「心」的特殊含义,为精神界的统一。这样,依上来的解说,心意识的关系如此:  
图片  
                   │  
             ┌←─┴─────意  
       识──┤  
             └──┬────→心  
                   │  
    识,约认识境界──内境、外境说。识由何来,由身心交感的──心理源泉的意处而来。识生了又如何?识生后剎那即灭,留影象而充实内心,心是种种的积集与统一。心与意,为内心的两种特性:一是六识所引生的,一是六识所从生的,流出又流回。识多对境界说,意多对根身说,心多对心所说。
心、意、识之种子熏习现行 

    诸法产生的起因,为所有心识活动的显现,唯识学用种子概念说明之,以种子摄藏在第八识阿赖耶的识知中,故一切诸法的现象皆由种子而生起。唯识宗的种子观念,是从植物种子(bija)来的,以借喻现象生起的根据。不过最先提出这一观念的不是唯识宗,而是经部(Sautrantika)。经部处理业的问题,认为业与果报的媒介是思的种子,即由思的活动熏成。 
    种子剎那相续,到成熟时,便生起名,色果报。不过有关种子的贮存问题,经部并未了解到须一底层意识的存在,所以祇归于色心互持。唯识宗起,始规定种子是「本识中亲生自果功能差别」(《成唯识论》卷二),于是全部括入阿赖耶识中。根据世亲(Vasubandhu,约公元五世纪)对阿赖耶识的规定,阿赖耶识是异熟识,它拥有一切种子。 
   「异熟」是面对前生的善恶业,至今已化为现实存在的意思说的;「拥有一切种子」则是从它的内部构造上说。盖阿赖耶识自身并无特殊内容,种子就是它的内容,所以赖耶识和种子是一整体性的关系,不可分割 。传统的解释,以赖耶为体,种子为用,又说种子是赖耶的相分。  
    同时,说明了善种子生善果,恶种子生恶果,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因果循环不灭的道理。换句话说,佛教虽非所谓因果宿命论,但强调诸法皆是依因待缘而呈显,因此,我们现在的受报和共业,就是原来颠倒妄想起惑造作,所熏习的染污种子,在因缘成熟时生起的现行。 

    种子功能可分两类,名言种子及业种子如下说明之: 
名言种子 - 是指第八识中生起色法、心法等诸法之各自亲因缘的种子,是为生起宇宙万有的质料。详细地说,就是前七识在日常生活中,分别向过去、现在、未来、内外等一切现象,起思虑分别及爱注执着的作用。结果,将这一切色法、心法的气分(习气)熏附于第八识中而形成一种力量。 
    例如我们读经,第一次几乎没有印象,记得的很少,以后每读多一次印象就深刻一些,直到最后甚至不用看着经书也能背诵出来。这是由于我们在读时,我们的眼识、耳识及第六意识等,会把经文的现象熏于第八识内而成为一种势力,所以脑海里便会变现出经文的影像。这种力量就称之为名言种子。 
    就是它变现起我们各人未来宇宙万有的质料。此名言种子的性质是非善非恶的,它是属于无记的,所以它的势力是嬴劣的。它本身没有独自变现宇宙万有的力用,必须借着善恶业种子功能的助缘才能变现。换句话说,是业种子刺激名言种子,令其变起与所造的不同种类程度的业(行为)相应之宇宙万行。 
    例如在福业种子刺激下,名言种子会显现安定、繁荣、和乐的社会情境;反之在恶业种子刺激下,名言种子就会显现战争、饥馑、仇杀的社会情境。很多人生活在同一社会状况下,是因他们有不共中之共业,但虽生活在同一社会状况下却有不同的际遇,这是不共中之不共业。  
    业种子 - 是指与第六意识相应的思心所造作善恶业所熏成的种子,即是生起宇宙万有的动力。详细地说,那就是第六意识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心理状态,他是不会独自思考的,一定要与思心所一同起作用的,就是五遍行(触、作意、受、想、思)中的思心所。当第六意识与思心所同起时,依身、口、意三,造作善恶二业。结果,将善行或恶行的气分,熏附于第八识中,成为一种势力,它就是能变现宇宙万有的主动力。  
    我们现有的根身(果)是因过去生的无明、我执烦恼与善恶意志行为(因)而得的。现生几十年的行为势力继续熏习,又推动下一生的新生命体生起。这就是佛教说的因果流转不息的哲理。想要解脱此循环不息的生死问题,需藉特殊智慧方能得办。审思众生所拥有的幸福或坎坷生命,莫不是由众生的业力种子刺激名言种子所引生的。  
    再者,第八识中所含藏的种子,变现为现在前七识的现行,现在前七识的现行,又把气分熏附于第八识中,为未变现成新现行作准备。换句话说,我们未来的新生命是由现在及过去生中的种子所决定的。 
    因此,种子者,以现代语说,是宇宙万有的潜在状态,这潜在状态,是要待众缘和合的情况下,才转变为显现的深罗万象(唯识学称为起现行),这现行万象,又熏附新种子于第八识中。因此,唯识学又依种子的来源,分为本有及新熏二种。「本有种子」者,是指无始以来第八识中本具之有漏及无漏种子。「新熏种子」者,是指从现行再熏成的新种子。最后,种子与现行互为因果,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无始以来,展转相续。 


三性、三无性之呈显 

    种子与现行互为因果展转相续,依此遍计执熏习而成生灭杂染的阿赖耶识,就是有情生命的受报载体,故唯识学提出三性主张,说明一切存在之本性与状态(性相)。以明了「万法唯识」依因待缘生起,反复闻思修习如实知见,正闻熏习使解性赖耶开始活动。无漏种子之力渐增,待至遍计执的种子尽离染污性,依他起而达至「转识成智」,也就是空人我法二执,以此二空即显证圆成实。 
    遍计所执性是指能知之心(第六及第七识)对所知之境周遍计度,于「无」处执以为「有」,或于「有」处执以为「无」。若法无实体质,亦无实作用,只由能知之心周遍计度而执为实有者。众生于五蕴和合的假体而执为实我实法,执五蕴即我、离蕴有我、我不即蕴不离蕴。这种遍计所执之实有法本不存在,所以说之为非有的,是空的。进一步来解释,即众生在日常生活中,从眼耳鼻舌身等前五识接收到讯息后,由第六意识不断地计度分别,认定其为真实。 
    在这实有的感觉之下起贪嗔痴,喜爱的便不择手段地去追求,但无论得到得不到都会引生苦恼,这是因为我们不能了解境非真实,只是由心识显现而已。种种的执为实有的心态称为颠倒妄想。 
    在第七识攀缘第八识为实在有自我,此坚执影响到第六识执有实在的我及实在的境。众生的第六识和第七识剎那剎那中不离自我执,这种执着使人不能如理地透视所接触到的事物,不能如实地了解到所有的万法无非是心识所现。有了能知心和所知境,就有了分别人我、是非等种种矛盾。见闻觉知也都以「我」为出发点,随着自己的好恶来辨别所遇之境。因此,众生能知心就是在这种不实的状态下周遍计度。 

    关于「依他」或「染」或「净」的问题,取决于无分别智的已生和未生。由于人们未曾听闻过法界等流的正教,不能引发无分别智的火,常常以虚妄分别心为主导,对取性的赖耶,时常现起虚妄的见分和相分。本以唯识为性的依他起,便随识的乱相而转变,「能」、「所」交织成遍计所执性。 
   所以是杂染,如果此识离分别执着的杂染相,无分别智就现前了,正观唯识无义,这样就能正觉唯识的真实性,由 净智现证圆成实性,依他即成出世的清净俗谛,为无漏清净的有为法(指后得智的无漏分别),隶属圆成实所摄。 
    因此到了圣位,就可产生两种智慧:一是依他的胜义智──根本智;二是依他的世俗智─ ─后得智。它们的关系是「非不见真如,而能了依他」,也就是必须先彻见根本智(真如)后,始能现出妙用,照缘起而常寂,观机宜而 施化。所谓「从体起用,摄用归体」。此时的境界是依他与圆成无碍融通,寂照互用。  
    依他唯分别,而不唯境,这在唯识学上,有特定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依他起性的「他」字上作文章。此「他」即缘,是指意识中的种种习 气(前说三种熏习),这包括了种子、功能等,比较不显著的潜在作用。 
    换句话说,就是人们积累的各种经验和可以发挥的能动性。由 于唯识学的缘起说是从主观到客观,便将一切事物的一切现象都看成 不能离开经验的东西,即所谓「唯识」。所以色法只不过是心心所法 的缘虑所变现罢了,皆归唯识,不独唯境。因此,万法唯识说乃是三性说所必然导致的结论,其枢纽就是依他缘起,可见依他起在唯识宗 所占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  

    圆成实性,真实如常,其性凝然,非是假法,也非无法,它是一切事物的真实体性,是由人空、法空所显的圆满成就的诸法实性,也即是依他起的实体,诸法平等的真如。所以《解深密经》说:「云何诸法 圆成实性,谓一切法平等真如」。《成唯识论》也说:「二空所显的 圆满成就的诸法真实性,叫圆成实性」。 
    诚然,圆成实性是没有变异 ,凝然常住的实相理体,它是由依他起相上,彻底通达遍计所执性的 「似义相永无有性」,离一异性而显的中道一相,这就是诸法的圆成实性。  

    由三自性的建立,从反面看,可以产生三无性﹕一、相无性(laksana-nihsvabhavata,全译为相无自性性,真谛译为无相性),二、生无性(upatti-nihsvabhavata,全译为生无自性性,真谛译为无生性)﹔三、胜义无性 (paramartha-nihsvabhavata,全译为胜义无自性性,真谛译为无性性)。 
    此中相无性是遍计所执自性的反面,由于遍计所执自性是随心识的分别作用而生,所以都是一些虚挂上去的存在,名为施设有(prajnapti-sat),如我、法的观念就是﹔这些观念在客观的存有中是不能有实体与之对应的,其自身的存在就是处于无自性的状态(即相无自性性),所以是空。 (亦名二空,因为这些遍计所执的存在不外为人、法两类)。  
    其次,生无性是依他起自性的反面,因为依他起即表示须依条件制约而起,不能自主,亦不能常住,所以虽有所展现,但仍然是处于无自性的状态,这也就是中观学派所说的空,唯识从生无性方面予以保留。 
    最后胜义无性即是圆成实自性的反面,因为在此境界中,即是把前述的依他缘生状态取为无分别智的对象,而证见一切法均如幻如化,当体即空,无可执,无可取,于是中观学派所说的空即成为可至、可知、可实现的境(从思想史观点看,这是唯识学派的贡献之一)。 
    绝对空即绝对有,所以可以翻出圆成实自性来,但圆成实即非一具体对象,永不可执,所以称为胜义无性,即从最高理境来照察一切法空(而实不空)的状态。由此可见,三无性之立,目的是与三自性对消,使众生不偏有,亦不偏无,而得一双遣双成之中道。
心意识之认识与变现 
    诸法透过心、意、识去产生「对象底认识」底认识。首先由六根所缘取客体「相分」(「认识对象」所取之致知手段),随之带起能缘取主体「见分」(「认识者」能取之致知手段),而有对「认识本身」的显现「自证分」(「对象底认识」作为致知手段之结果),当「对象底认识」的「体」,产生自己认识自己之功能、作用时,则是「证自证分」,即「对象底认识」底认识「用」的显现。 
关于《成唯识论》中提到的「自证」理论。《成唯识论》卷一在解释《唯识三十颂》中的:「由假说我、法,有种种相转,彼依识所变,此能变唯三,谓 熟、思量,及了别境识」 时说到:「变」,谓「识体」转似二分,「相」、「见」俱依「自证」起故。依斯二分,施设我、法,彼二离此,无所依故。」  
    这是在「识转变」的理论上,说明「相分」、「见分」都是依「自证分」而生起的,而关于我、法的执着,都依着「相分」、「见分」而有。而《成唯识论》这句「『变』,谓『识体』转似二分,『相』、『见』俱依『自证』起故。」似乎有将「自证分」当作是「识体」这样的观点。关于此,窥基在《成唯识论述记》中说明:护法等云:谓诸「识体」,即「自证分」,转似「相」、「见」二分而生。此说「识体」,是「依他性」,转似「相」、「见」,二分非无,亦「依他起」。依此二分,执实二取,圣说为无,非「依他」中无此二分。  
    窥基说明,护法的观点是:「『识体』,即『自证分』」,由这「自证分」(识体),转似、转变出相分、见分。这可说是一种「形上学」式的「唯心(识)论」之进路。而且,因「识体」(自证分),是「依他起性」,故相分、见分也属于「依他起性」。依这相、见二分,有能取(我)、所取(法)之别,圣人(佛)虽说无有我、法,但并不是说「依他起性」中无此相、见二分。 

唯识学之无常、无我观 
    在大乘佛法中说到真俗空有,都认为非一非异的,现在谈到三自性, 也同样的说是非一非异。这是为什么呢?从唯识教义上,我们知道宇 宙万有,色心依正,迷悟染净诸法,都是仗因托缘而现起的如幻假有 ,但波由水起,绳依麻存,所以依他也有其实体,这就是圆成实的真如法性。 
    依他起是现象的有为生灭法,实体却是一相平等,常住不变 的无为不生灭法,二者是相依不离的,这是其一。依他起的实性,并不是由依他众缘所施设的圆成实名相,圆成实的显 义也不离众缘所生的依他起自性,这是其二。所以《唯识三十论》说 :「故此(圆成)与依他,非异非不异」。圆成实性原是圆满成就, 遍于一切依他起法中的真实性,既遍于一切依他起法,当然是非异了 。  
    至于非不异,彼此各有其特性相状。上面已论及圆成实是圆满成就的 实性,可见它是没有时间及空间性,没有生灭、没有去来相的界限。 依他起则不然,它是有为法,是有时空性,有生灭去来相,所以它们 之间又是非不异。《成唯识论》从或言异体,或言一体的反诠方式,进一步说明它们的关系。论说:「异应真如非彼实性,不异此性应是 无常。」意思是:若言异者,则应真如非彼依他之实性;若言不异, 则此圆成实性应是无常。  
    如三乘佛学上常讲诸法无常,苦、空、无我等性和无常、苦、空、无 我等法,这无常是遍行诸法的,犹如水与波,金与器,是非异非不异 的。如果圆成与依他定异,则圆成应不是依他的实性,倘若全不异, 那圆成与依他同是无常,因此两者应当是「于彼亦有此,非异非不异 」,不应机械地强分为二。  
    从三性相待的关系上,它们也可成为不一不异。三性不是全然隔离的 三种单独物体,在一一法上,都可说有三性。现且举一法来说明这层 意思:譬如青色,若依着种子的因缘及其它增上缘生起时,那是如幻 假有的依他起;若执为固定不变的实在青色,即遍计执;在青色的现 象上,常远离固定实在等妄执的青相,而显其所依的实体,这个实体 便是圆成实性。 
    因此,既然在一法上,三性没有别体,所以不是定异 。不过,遍计是指妄执的方面而言,依他是指因缘所生的方面而说, 圆成是真实的理体,所以也不是定一。由此可见,不仅仅是依他与圆 成非一非异,就是遍计与依、圆二性也是非一非异。  
    上面是从事物的现象方面,谈三性的非异非不异,如果从修证方面看 ,三性的非一非异关系更为明显。对一切事物,我们如理观察,依此正观,现证诸法实体,并不是离开三性遇有别法性可证,所以是非异的。同时,遍计的二取永无,如实的根本智和后得智历历显现而发挥强而有力的作用,所以不能说是非一。总之,三性无论是在染污的现象界,或清净的世俗谛上,都没有别体,不可分离之法,所以《成唯 识论》说,圆成实与依他起「不即不离」。   

结论 
   「唯识」,就是不离开人们的主观能动性,一切都是识的产物。每个人都有主观能动性,在精神和思想中,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见闻觉知,就是主观能动性缘起变化的一种作用。我们生存在现实的世间里 ,常觉得山河大地,森罗万象宛然呈现在自己的面前,但这却无一不是自心上所现起的似境影像而已,「世界是意识的表象」,我们根本 亲缘不到事物的真实特征,只是内心自变自缘。 
    因此,唯识学主张「 唯识所现,心外无境」。人一看到「心外无境」,马上就产生一种错误的观念,认为佛教讲「唯心」是否定客观存在。其实不然,佛教不 重视客观世界,但不否定客观世界。因为客观世界不能直接帮助我们 解脱生死的人生大问题。了脱生死,证入涅槃,全凭自心修习,要靠主观能动性不断去努力,才能证到涅槃胜境。客观世界是我们的共相,是大家共同生活的埸所,提供每一个人一期生命果报体的资生物具。  
    宇宙万有从第八识开发生起之理,唯识学用种子概念说明之。所谓种子,是第八识中能生起色心二法的功能势力。现行又回熏成为新种子,新种子会刺激同类性质的种子功能而损减相违性质的种子,即是说善行会激发善性种子而损减恶性种子。如何去改变呢?第一,不让身口意去熏种子,就是《金刚经》所说的「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以及「三轮体空」的那种清净业,完全从自性流露出来,没有任何条件、任何理由的造作。第二,不让杂染种子萌芽,隔离一些坏的因缘、痛苦的因缘,诸如烦恼、痛苦、压力,所以必须避开某些因缘。 
    由于三性不一不异的关系,结果成为唯识的中道。三性可说是一切事 物各具之法相,同时能摄尽一切诸法,所以三性即是中道。因为遍计 执,体性都无,所以非有,依他圆成,体性非无,所以非空,非有非 空,即是中道。更就三性的每一性而言,也无不一一完具中道。 
    以遍计的实体虽无,但在迷情心境上则有,所以说非空非有。依他起之体 虽非无,乃是因缘的假有,非固定实有的存在,所以可说为非有非空。圆成实既是诸法的实性,同时也存在着诸法实相,但其相状无形,不可分别认识,所以也可说成非有非无。三性的每一性,各自具足非 有非无,所以叫一性各具中道。大体而论,法界全体,都是中道;换言之,一粒微尘,圆具三性,体即中道,所谓「一色一香,无非中 道」。宇宙万有皆归识心之一法,所以也可总称为一切法相唯识中道。对此,来呼应龙树的「缘起性空」、「中道实相」论。  
    根据缘起性空的原理,客观世界也是众缘和合而成,剎那生灭,迁流不住,当体即空。三千大千世界就是因缘和合而成的,根本就没有单一存在不变的个体,所以是缘起而性空。只因人们迷不知此理,对缘生如幻的现象界产生一种实有的观念,以为是离识而有,心、意、识之认识随外境而转,光凭自己的见闻觉知,攀缘一切妄境,将之坚执为实有,诸所造作故受报共业之苦厄。佛法上唯识空理之学,启发人们观照现象界的事事物物,以便好好地去体认万法唯识的缘生妙义,而达缘妄不执,自净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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