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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宗的现象即本质说

方立天


  天台宗人很重视探索、阐述建构“诸法实相论”。“诸法”泛指一切现象、一切存在;“实相”指真实的本相、无差别的实在、不变的真理。早期佛教以“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三观念立“三法印”,作为佛教思想的根本标志。后来大乘佛教继承和发展早期佛教的思想,进一步提出“诸法实相”为根本概念,强调诸法实相是佛教的最高真理。天台宗创始人智顗继承和发扬大乘佛教的这一思想,说:“大乘经但有一法印,谓诸法实相,名了义经,能得大道。若无实相印,是魔所说。”(注:《法华玄义》卷8上,《大正藏》第33卷,第779页下。)也将诸法印统合于诸法实相一大法印中。值得注意的是天台宗的独特诠释,它认为诸法实相是诸法即实相,宣扬现象与本质、事物与真理相即不离的思想。天台宗的诸法实相说包涵了本体论、现象论、真理论,以及工夫论、境界论的内容,这里将着重从现象论的角度来阐述天台宗人关于现象与本质关系的学说。考虑到天台宗人多从实相即本质方面去阐明现象的理论特点,以下将依次说明实相范畴,再重点论述诸法即实相的涵义及其论证逻辑。
  一、实相的意义、内容与表述
  追寻、探求和体悟宇宙人生实相是大乘佛教实践的基点,或者说,实相是大乘佛教实践的依据。宗教实践的要求,决定了大乘佛教的实相说始终是与缘起说、果报说联系在一起的。实相是从缘起的现象上作出的价值判断,与对现象的纯客观的事实判断不同。佛教的一些经典、派别对实相的判断各有所侧重,实相的涵义复杂而多样。下面我们就佛教,尤其是天台宗对实相的意义、内容与表述作一简要的论析。就实相的意义来说,综合佛教所论,约有三个论点:
  一是万物的体、性。一般地说,佛教都以实相来表述一切事物的真实的、常住不变的体性、本性、本相、状态。智顗的《法华经》卷八上指出,“实相”是《法华经》乃至一切佛经的体,“于今经(指《法华经》)明乘体,正是实相”(注:《大正藏》第33卷,第779页下。),“实相为诸经作体”(注:《法华玄义》卷9上,《大正藏》第33卷,第792页下。)。实相是体,“体”又是什么呢?“体字训礼,礼,法也。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君臣撙节,若无礼者,则非法也。出世法体亦复如是,善恶凡圣菩萨佛,一切不出法性,正指实相,以为正体也。”(注:《法华玄义》卷1上,《大正藏》第33卷,第682页中。)这是说,“体”如世间礼法一样,是支配社会以及人际关系的依据、准绳。同样,佛教的出世间法也有其“法性”,这法性即出世间法的依据,也就是“实相”。
  二是万物的要理、真理。《法华玄义》卷八上云:“第二显体者,前释名总说,文义浩漫,今顿点要理,正显经体。”(注:《大正藏》第33卷,第779页上。)这是说,“显体”即显示一切法之体,与“释名”密切相关,离开释名,难以显体。同时,显体主要是使人把握一切法的要理、道理。这种道理正是经体的显现。这也说明,实相的体、性与理的意义是相通的。天台宗人认为,这个实相“理”不是一般的“第一义谛”,而是“中道第一义谛”,即既不偏有也不偏无(空)的中道义。
  三是“佛之知见”,即佛的智慧。《法华经·方便品》说,佛出现于世间的一大事因缘是为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使得清净(注:详见《大正藏》第9卷,第7页上。)。而佛之知见就是诸法实相,所谓“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注:详见《大正藏》第9卷,第5页下。),只有佛的智慧才能穷尽诸法实相,故又以佛知见称为实相。佛知见也是众生本来具有的一种超越智慧,众生若能充分显现这种智慧,也即成就为佛。以上所讲的万物的体性,最高真理与超越智慧,就是实相的基本意义。与上述实相意义相关,佛教所讲实相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呢?
  就万物的体性来说,实相是空。虽然佛教各派对空的理解并不完全一致,但是,认为空或空性是所谓实相的根本内容,这是大乘佛教各派的共同观点。佛教的宇宙观缘起论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生,是无自性、无实体,是空的。空是事物的根本体性。智顗也视空为事物体性(实相)的内容,他说:“若譬喻明义,如梁柱纲纪,一屋非梁非柱,即屋内之空。梁柱譬以因果,非梁非柱譬以实相。实相为体,非梁柱也。屋若无空,无所容受。因果无实相,无所成立。《释论》云:‘若以无此空,一切无所作。’”(注:《法华玄义》卷8上,《大正藏》第33卷,第780页上。)这是以譬喻来说明因果即事物的实相:如房屋需梁柱组合建筑而成,房屋并非梁柱而是空,空才有屋子的容受功用。一切缘起事物都是因果关系,因果的实相是非因果,是空。正如《大智度论》所说,无空就无所作;空是事物的实相。
  就宇宙人生的真理来说,早期佛教以“苦、集、灭、道”四谛为实相,大乘佛教或以真俗二谛为实相,或以“遍计”、“依他”、“圆成”三谛为实相。天台宗则进一步提出三重真理说:初重是因缘所生事物无自性,本质是空理,这即是实相。第二重是为了排除把空实体化,执着空,再以空与有为诸法,并在空与有之上另立中道之理为实相。如智yǐ@②以“观心”来表示中道说:“若观心空,从心所造,一切皆空。若观心有,从心所在,一切皆有。心若定有,不可令空。心若定空,不可令有,以不定空,空则非空。以不定有,有则非有。非空非有,双遮二边,名为中道。”(注:《观音玄义》卷下,《大正藏》第34卷,第887页中。)中道之理就是以非空非有来排除对空有二边的执着。第三重是更深一层,将空、有(假)、中三谛综合起来,以即空即假即中为唯一真实之理。智yǐ@②说:“一实谛即空即假即中,无异无二故,名一实谛。……若空假中异者,名颠倒,不异者,名不颠倒。……一实谛者,即是实相。实相者,即经之正体也。如是实相,即空假中。”(注:《法华玄义》卷8下,《大正藏》第33卷,第781页中。)“无异”、“不异”,不相舍离。意思是空假中三者不相舍离。“即空即假即中”是唯一真实的绝对真理,是为万物的实相。也就是说空假中三者是相即互动的,人们对其中任何一边都不能偏颇执着。
  此外,天台宗人在以中道为实相的同时,又把佛与中道等同起来,智顗说:“佛性即中道。”(注:《法华玄义》卷6下,《大正藏》第33卷,第761页中。)这佛性是心,具有功用,也具足诸法中道佛性或佛性中道是一复合概念,它既是真理又具有能动作用,是为实相。智顗说:“二乘但空空,无智慧;菩萨得不但空,即中道慧,此慧寂而常照。二乘但得其寂,不得寂照,故非实相;菩萨得寂,又得寂照,即是实相。”(注:《法华玄义》卷8下,《大正藏》第33卷,第781页上。)“二乘”,声闻和缘觉。“但空”,偏于空寂的空。这是说小乘偏于空寂,趋于虚无,是无智慧;大乘主空是不但空,即能发挥功用,不离现实世间,寂照统一,是中道智慧,也是实相。
  印度大乘佛教认为,实相是超越相对相之上的,也是超越思维与语言之上的。如《中论》说:“诸法实相者,必行言语断,无生亦无灭,寂灭如涅。”(注:《大正藏》第30卷第24页上。)所谓诸法实相,是止灭思维和语言的,实相像涅槃一样,无生无灭,是寂灭的。又说:“自知不随他,寂灭无戏论,无异无分别,是则名实相。”(注:《大正藏》第30卷第24页上。)实相不与其他东西发生条件性的联系,是寂灭无语言分别,也无分化差别的。基于这种看法,佛教通常以否定的方式来表示实相,如以“空”(注:天台宗、三论宗总结小乘佛教与大乘佛教两种对立的空观法,称小乘佛教是析色入空观,又称析空观;称大乘佛是体色入空观,又称体空观。如吉藏说:“小乘拆(析)法明空,大乘本性空寂。”(《三论玄义》,《大正藏》第45卷,第4页上)又说:“小乘观行,先有法体,折(析)法入空,故但见于空,不见不空。今大乘观相待者,不立法体,诸法本来不生,今即无灭。初念为无碍道,后念为解脱道。是故经言,不但见空,亦见佛性不空。”(《大乘玄论》卷1,《大正藏》第45卷,第18页下)这是说,小乘佛教是就事物而分析其构成要素,认为这些要素都不是该物自身,该物并不真实存在,只是假名而已,所以是空。此为析离诸法而证空,称析空观。大乘佛教是就事物直观其当体性空,直观其空相即实相,此为体空,也称体法。众生若能当下直接地把握一切法的性空,而由此证寂灭,就不必分析、剥离一切法而另行修道,也不必有出世与入世的严格分立了。)、“不生不灭”、“寂灭”、“无相”等来表示。同时,不同经典对实相也各有不同的名称,如真如、真谛、佛性、涅槃、法界、如来藏、自性清净心、般若、法性、无住、实际等等。至于智顗,他在《法华玄义》卷八曾从不同角度详细论及了实相的异名。他说,从不可破坏的真实言,其相无相不相,不相无相,称为“实相”;从诸佛得法言,称为“妙有”;因诸佛能见妙有,又称“真善妙色”;就实相远离有无等两边而言,称为“毕竟空”;就实相是空理湛然,非一非异言,称为“如如”;就实相寂灭言,称为“涅槃”;就其作为觉悟之本且不改易而言,称为“虚空佛性”;就其多所含受言,称为“如来藏”;就其寂照灵知的功用言,称为“中实理心”;就其不依于有也不附于无言,称为“中道”;实相最上无过失,就此而言称为“第一义谛”(注:详见《大正藏》第33卷,第783页下。)。从以上智顗所解说与确*的实相的异名来看,实相的涵义既包含了丰富的哲学内容,又与宗教实践密切相连,是直接为佛教修持作理论论证的。
  二、诸法即实相
  分析了实相范畴的涵义后,我们再来论述天台宗的“诸法即实相”这一重要的命题。
  诸法即实相是什么意思呢?从天台宗的论述来看,似有以下三个要点:
  一是“诸法即实相”的“即”是不离、不违的意思。所谓诸法即实相是说诸法与实相相即不离,不相违背;也就是说,一切事物、世界现象与其本质、本体、本原是内在统一的,现象与本体并非相隔、对立,两者圆融无碍。展开来说,诸法即如如(真如),佛法即妙有,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如此等等,都是诸法即实相的具体表述。智顗说:“圆顿者,初缘实相,造境即中,无不真实。系缘法界,一念法界,一色一香,无非中道。”(注:《摩诃止观》卷1上,《大正藏》第46卷,第1页下。)“一色一香”即一草一花。意思是如花草一类平凡事物也洋溢着中道真理,中道实相之理是普遍存在的。这也就是说,世俗世界与中道真理是圆融无碍的:“阴人皆知,无苦可舍;无明劳尘,即是菩提,无集可断;边邪皆中正,无道可修;生死即涅槃,无灭可证。无苦无集,故无世间;无道无灭,故无出世间。纯一实相,实相外更无别法。”(注:《摩诃止观》卷1上,《大正藏》第46卷,第1页下。)苦、集、灭、道皆无,世间与出世间也无,一切都同于实相,诸法即是实相,不需舍离凡俗另求神圣。
  二是诸法是心造的幻象,心作的名字。从诸法为心所造这层意义上说,所谓诸法即实相也就是心即实相。智顗说:“心如幻焰,但有名字,名之为心。适言其有,不见色质;适言其无,复起虑想。不可以有无思度故,故名心为妙。……心本无名,亦无无名。心名不生,亦复不灭。心即实相。”(注:《法华玄义》卷1上,《大正藏》第38卷,第685页下。)“心”不有不无,不生不灭,非常微妙。“若观此一念无明之心非空非假,一切诸法亦非空假,而能知心空假,即照一切法空假,是则一心三观,圆照三谛之理。”(注:《维摩经玄疏》卷2,《大正藏》第38卷,第529页上。)若能观照心的非空非假,也就能观照到诸法的非空非假,能知心的空假,也就能圆照到空、假、中三谛之理,体悟实相。
  三是不可思议的境界。如上所述,《法华经》卷一《方便品》强调唯有佛能证悟诸法实相,穷究其底蕴。佛自证究尽诸法实相,是超越名言的,是直接从诸法悟入实相,诸法与实相相即不离,这可说是极高的哲学境界、精神境界,不是一般众生所能体证的。天台宗所讲的诸法即实相是就一切事物、现象与其本性、真理不相分离,就主体心与诸法本性、真理不相离而言的,这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境界。
  在天台宗的著述中,有若干分别表示诸法与实相的范畴,天台宗人往往通过阐发诸法与实相的对应范畴的关系,从多种角度表述诸法即实相的思想,比较全面地反映了诸法即实相的方方面面的内容。这主要有:
  用以显体。智顗解释体用范畴说:“体即实相,无有分别;用即立一切法,差降不同。如大地一生种种芽,非地无以生,非生无以显。寻流得源,推用识体,用有显体之功故。”(注:《法华文句》卷3下,《大正藏》第34卷,第38页上。)这是以体为实相,用为诸法。体是内在根源、本性,用是外在形态、现象。认为无体即无用,无用则无以显体,用有显体之功。也就是说,诸法与实相是体用关系,相即不离。诸法用以显体,诸法即实相,诸法是实相体的功用,外在的表现形态。智yǐ@②又说:“诸法既是实相之异名,而实相当体;又实相亦是诸法之异名,而诸法当体。”(注:《法华玄义》卷8下,《大正藏》第33卷,第783页中。)诸法与实相互为异名,由此实相当体即是诸法,诸法当体即是实相。“随以一法当体,随用立称”(注:《法华玄义》卷8下,《大正藏》第33卷,第783页中。),“一法”,即实相。诸法是随实相当体,随功用不同而立异称。可见,用从体生,诸法即实相。
  事以显理。智顗重视以理与事论实相与诸法,“诸法实相即是理,所谓诸法如是相者即是事。”(注:《法华文句》卷3下,《大正藏》第34卷,第38页中。)他还从生起的角度论事理的关系:“生起者,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无住者,理也。一切法者,事也。……若非理无以立事,非事不能显理,事有显理之功,是故殷勤称叹方便。”(注:《法华文句》卷3下,《大正藏》第34卷,第37页下。)“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是《维摩经》的重要观点(注:《维摩经》卷中,《大正藏》第14卷,第547页下。)。“无住”是指无执着的心灵状态,以无住为本而确立一切法,为“无住本”。智yǐ@②认为,“无住”也就是理,一切法就是事。由理生起事,然理不能超然于事外而独立存在,它是通过事来显示自身的存在,事有显示理的功用。智yǐ@②又说:“悟者障除体显,法界行明,事理融通,更无二趣。……入者事理既融,自在无碍,自在流注任运,从阿到茶入萨婆若海。”(注:《法华文句》4上,《大正藏》第34卷,第51页中。)佛教般若学以四十二个梵文字表示般若空观,称“四十二字门。”“阿”与“茶”(也作“荼”)分别为四十二字门中最先与最后的梵文字。天台宗人用四十二字配菩萨乘的四十二位,以阿字表示初住,茶字表示妙觉。“萨婆若”,为一切智。智慧的广海,称“萨婆若海”。智顗认为,真正证悟实相,那就自在任运,从最初阿字门到最末的茶字门,都入于智慧的大海。也就是说,在智顗看来,真正觉悟者事理是圆融的,事理圆融就是诸法与实相相即,事以显理,就是诸法即实相。
  权即是实。智者大师还以理为实,以事为权,“理是真如,真如本净,有佛无佛,常不变易故,名理为实。事是心意识等起净不净业,改动不定故,名事为权。”(注:《法华文句》卷3上,《大正藏》第34卷,第37页下。)又说:“权是权谋,暂用还废;实是实录,究竟旨归。”(注:《摩诃止观》卷3下,《大正藏》第46卷,第34页上。)“权”,是一时随机所说的教法,“实”,是永恒不变的最后的教法。权法是非究竟的,实法是最后目标。智顗通过由事理过渡到权实,进而从教法的角度确立权实不二门,以阐明诸法即实相的思想。他说:“一切悉有权有实。……一一法中皆有权实,不得一向权一向实也。”(注:《法华文句》卷3下,《大正藏》第34卷,第37页中。)又说:“若双照者,权即是实,实即是权;虽二而不二,亦名究竟等也。”(注:《法华文句》卷3下,《大正藏》第34卷,第43页下。)这都是说,一一法中都有权实,权实是相即的,人们若能于权教中,当下观照实教的平等一如之理,即入权实不二之门。智顗还以众生法为例来说明权实相即之理:
  今明权实者,以十如是约十法界,谓六道四圣也。皆称法界者,其意有三:十数皆依法界,法界外更无复法,能所合称,故言十法界也。二,此十种法,分齐不同,因果隔别,凡圣有异,故加之以界也。三,此十皆即法界,摄一切法。一切法趣地狱,是趣不过当体即理,更无所依,故名法界,乃佛法界亦复如是。若十数依法界者,能依从所依,即入空界也;十界界隔者,即假界也;十数皆法界者,即中界也,故令易解,如此分别。得意为言,空即假中。无一二三,如前云云。此一法界具十如是,十法界具百如是;又一法界具九法界,则有百法界千如是。束为五差:一恶、二善、三二乘、四菩萨、五佛。判为二法:前四是权法,后一是实法。细论各具权实,且依两义。然此权实不可思议,乃是三世诸佛二智之境。以此为境,何法不收?此境发智,何智不发?故文云诸法,诸法者是所照境广也。……当知众生之法不可思议,虽实而权,虽权而实,实权相即,不相妨碍。不可以牛眼观视众生,不可以凡夫心评量众生。智如如来,乃能评量。何以故?众生法妙故。(注:《法华玄义》卷2上,《大正藏》第33卷,第693页下~694页上。)
  十如是”指表示一切事物的普遍性相的十种范畴,具体指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等。“十法界”即六道四圣。智顗认为,以十如是约十法界,则十法界的任何一类众生都具有自身的性、相、体等,或者说,十如是的任何一种性相都蕴涵在十法界中。十法界的各界虽不相同,但每一法界“当体即理”。对于十法界的认识,虽有空、假、中的区别,然空、假、中之别是权,即空即假即中的中道实相是实。一切法可以归结为由善、恶直至佛五等,判为权实二法,但实际上众生法各具权实,而且“实权相即,不相妨碍”,不可思议,这是诸佛的智慧境界。
  俗即中道。天台宗人还从真理论角度论证诸法即实相说。智顗有七种二谛、二十一种二谛和五种三谛说(注:详见《法华玄义》卷2下,《大正藏》第33卷,第702页下~705页中。),他肯定圆教二谛说,尤其是圆教三谛说。圆教二谛指真谛和俗谛,圆教三谛指俗谛、真谛和中道谛,又指假谛、空谛和中谛。《法华玄义》卷二下云:“圆教二谛者,直说不思议二谛也。真即是俗,俗即是真。如如意珠,珠以譬俗,即珠是用,即用是珠,不二而二,分真俗耳。”(注:《大正藏》第33卷,第703页中。)这是以珠为比喻,说明俗二谛相即,是不可思议境。《摩诃止观》卷五上就圆教三谛说:“若法性无明合,有一切法阴界入等,即是俗谛;一切界入是一法界,即是真谛;非一非一切,即是中道第一义谛。”(注:《大正藏》第46卷,第55页中。)这是就因缘所生法立俗谛,就一切法即一法(空),立真谛,就非一非一切,不偏俗也不偏真,立中谛。“圆三谛者,非但中道具足佛法,真俗亦然。三谛圆融,一三三一。”(注:《法华玄义》卷2下,《大正藏》第33卷,第705页上。)这是说,三谛彼此圆融,三谛实是一谛,虽一谛也不妨开为三谛,说三而一,言一而三,不相妨碍。具足佛法即具足诸法,中道具足诸法,真俗二谛也各具足诸法。从同是具足诸法这一层意义上说,俗谛即中道谛,换句话说是诸法即实相。
  无量即一。天台宗人还从修持方法的角度,以数量概念的无量(多、一切)与一的关系,来说明诸法即实相。智顗就派生与归原的关系说:“无量义者,从一法生。其一法者,所谓无相,无相不相,名为实相。从此实相生无量法。”(注:《法华文句》卷2下,《大正藏》第34卷,第27页下。)又说:“从一义处出无量法,得为无量法入一义处。”(注:《法华文句》卷2下,《大正藏》第34卷,第27页下。)“无量义”、“无量法”均指众多的修持方法、果位。无量法是从一法(实相)而生,无量法也归为一法。这就是“从一派诸,收诸归一”(注:《法华文句》卷2下,《大正藏》第34卷,第27页下。)。“无量法”是差别,“一”是无差别。智顗就差别与无差别的关系说:“一相一味,解脱离灭,若是二乘法体,犹是差别言宣,今作大乘究竟涅槃,终归于空,即通无差别。”(注:《法华文句》卷7上,《大正藏》第34卷,第95页上。)又说:“一相一味,解脱离灭等,为缘分别,即是一中无量,究竟涅槃,终归于空,即间无量中一。”(注:《法华文句》卷7上,《大正藏》第34卷,第95页上。)差别与无差别,不可分割,互相渗透,彼此蕴涵。由此智顗进一步强调“无量”与“一”的相即关系。他以“四念处”为例,谓“所言四者,不可思议数,一即无量,无量即一。”(注:《四念处》卷4,《大正藏》第46卷,第577页下。)“四念处”是佛教的四种修持方法:“身念处”,念生命躯体的不净;“受念处”,念各种感受是苦;“心念处”,念心是无常;“法念处”,念法无我。智顗认为,这四种修持方法是不可思议数。因为一念处与其他三念处无二无别,又一念具一切法,一切法趣四念处,这样无量与一相即,无量即一。无量即一,就是诸法即实相。
  以上从体与用、理与事、权与实、俗与中、一与多的对应范畴关系,论述了天台宗的诸法即实相说。天台宗人的论证,重在阐明现象与本体相即不离,强调现象是本体的显现,表现了肯定现象、肯定现实的理论倾向。万物因缘和合,无自性空,是大乘佛教的世界观。天台宗人坚持这一基本立场,同时从体用相即的哲学高度,强调诸法即实相,肯定现象的意义与作用,表现出中国佛学者重视现实的民族性格与求实精神。天台宗人重视从现象生活着手,强调在不脱离世俗生活的同时奉行佛法,成就佛果,从而为佛教实践生活开辟了新的道路。
  (原载浙江社会科学1998年6期  作者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宗教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中国宗教学会副会长、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