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猫狗孰忍食牛


    最近举国上下炒的沸沸扬扬的《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监管职责方面,由公安机关统一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必须设立统一的报案电话,其他部门分工负责。(1月26日《重庆晚报》)

    佛教历来主张众生平等,因为所有众生都跟人类一样享有生命的权利,生命只有一次,对于动物来说亦是如此。立法保护动物这对动物来说无疑是一件善莫大焉的大好事,可是既然是保护动物,那么即不能厚此薄彼。不啻猫狗是人类的朋友,猪牛马羊同样也是人类的朋友。既然是动物保护法,难道狗和猫的生命权就高于猪、马、牛、羊和其他动物吗?这显然有悖于立法的平等原则。当前国人的生活富起来了,不光自己生活的好,就连猫狗也成了宠贵一族,猫狗也有专用的口粮和日用品,且价格不菲。作为猫狗,充其量也只能是为人类看家护院,有幸者可以为人类解闷讨欢作为宠物饲养,当然亦有忠猫义犬的感人事迹。但是,作为对人类的贡献远不如牛马之类的功绩可言。在此不说其他动物,单单就牛而言,众所周知,牛吃的永远是“无价”的草,挤出的是养育了无数人类的鲜美牛奶。不光如此,自人类懂得耕织以来牛就背负着为人类耕田靶地、背车负物的重任,稍不留意还会受到人类的鞭笞之苦。

    记得儿时深深触动笔者的一件事情是这辈子永远无法忘怀的悲痛。那是一个炎炎夏日的中午,生产队的一头老牛在耕完地回村、经过村头一座年久失修的老石桥,当老牛走到石桥中间的时候石头突然坍塌,老牛的一只后腿深深陷入老桥之中,老牛挣扎着笨重的身体引得老桥摇摇欲倒。可能是老牛太老的缘故,那只后腿怎么拔都拔不出来,如果继续挣扎可能会带来桥塌牛死的危险。后来经过大人们的研究,决定锯断老牛的那条后腿,在没有任何麻醉处理的情况下,用锯子锯断了牛腿,场面真是令人惨不忍睹。这些还不是令人最伤感的,可怜的是它的身边还跟随者一头嗷嗷待哺的小牛犊。等大家把老牛连拉带拽的拉回村里的时候,可能是因失血过多老牛已经是奄奄一息。大人们看着老牛痛苦的样子,经商量干脆将老牛杀死,当人们拿来刀子的时候老牛很吃力的用舌头舔着小牛犊,眼角还流淌着滚滚的热泪,那场面让所有人看了都为之动容。因此,把牛杀死之后村子里的人基本都没有自己食用,而是把牛肉运到市场去卖掉了。笔者也因此发誓一辈子不食牛肉。试想如果有人知道这条牛的惨故,谁还忍心食用它呢?其实据笔者所知,农村的耕牛在付出生命的所有之后,连最后的肉体也都被人们作为美食而食用了。

    牛的一生可以说是默默无闻的一生,它是只有奉献没有回报的一生,它既不会因为劳苦而去摇尾乞怜,也不会因为付出而得宠。试问当今的法律《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为什么会厚此薄彼?对猫、狗的权利保护予以“特权”式关照,是为了迎合某些富人们的爱好还是迎合那些国外“所谓的动物保护主义者”不知道中国国情的人欢心?就不食猫狗而言笔者首先就为牛、马、猪、羊而鸣不平。要是不食动物肉,首先就应该不能吃牛肉。

    另外就环保的角度而言,众所周知,我们的地球目前已经面临着全球变暖的危机,据专家预测,如果不及时采取行动,北极冰层将在2012年完全熔化,而导致全球变暖的18%的原因即是畜牧业。每生产1公斤的肉类,就会排放出36.4公斤的二氧化碳,每饲养和运输1公斤牛、羊和猪肉所需的能源,都足以点亮一只100瓦的电灯泡三个星期。牲畜释放的温室气体比全球的交通体系还要多。全世界用于喂养牲畜的饲料粮食占世界粮食产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全球有23%以上的水用在了牲畜喂养上。就这些环保问题而言,我们首先不应该吃的也是牛羊等大动物的肉。

   从佛家的角度来说,人们也可以食用五净肉。即不自杀(不是自己去杀的)、不叫他杀(不是叫别人去杀的)、不闻为我杀(没有听到别人说为了我而杀的)、动物自相残杀(而死的)、自死(动物自己死亡的)肉都是可以吃的。所以,笔者觉得,制定法律也要酌情而论,最好所有的肉都不要去吃。